中國古代嚴格來説並不是“一夫多妻制”,而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有什麼區別呢?主要是身份地位不同。“多妻”即每個妻子地位相同,所生子女地位也相同;“一妻多妾”即妻子地位最高,而妾的地位極低幾乎相當於奴婢,甚至子女身份地位也有很大區別。妻子的子女稱為嫡出,妾的子女稱為庶出。嫡子有繼承世襲爵位和家產權利,嫡女出嫁不但場面風光而且幾乎都是當妻子的,庶子庶女就呵呵了。
即使皇家也是類似,皇后就是“妻”,她的兒子有繼承大統的權利,這就是為什麼歷朝歷代立皇后頗為困難。所以有一説“母因子貴”,常見的就是想立那個皇子為太子,就封其母為皇后。
那麼古代窮人是否“一夫一妻多妾”呢?又有一説“嫁漢、嫁漢,穿衣吃飯”,也就是説男人必須有足夠能力養活自己、妻子和孩子。所以古代有錢人才能“一夫一妻多妾”,超有錢的皇帝就更誇張了。這就像現在買車似的,有錢人買汽車,我買自行車,超有錢人買幾輛甚至幾十輛豪車。同理,如果這個窮人連養活自己都困難,通常情況下又有哪個女子會嫁給他。一般情況下,就是吃苦耐勞的窮人是一夫一妻的。
總體來説“一夫一妻多妾”是不平等的。其反應出階級不平等,佔有資源不均衡,直觀體現就是財富差異化。具體例證就是中國古代社會長期奉行的“三綱五常”制度。
1950年5月1日,新中國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正式確認“一夫一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