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近幾年,出現了部分學生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國國籍,在中國境內接受基礎教育,以國際學生身份申請進入高等學校本專科階段學習的情況,受到社會關注。為解決管理過程當中出現的新問題,近日,教育部修訂出台《關於規範我高等學校接受國際學生有關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嚴格國際學生進入我高等學校本專科階段學習的申請資格。
《通知》在保持政策延續性的同時,着力解決新問題。對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不具有中國國籍的學生,申請以國際學生身份進入我高等學校本專科階段學習的,《通知》中明確,除符合學校的其他報名資格外,申請者還應持有有效的外國護照或國籍證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須滿足最近4年(截至入學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內有在外國實際居住2年以上的記錄(一年中實際在外國居住滿9個月可按一年計算,以入境和出境簽章為準)。
對祖國大陸(內地)、香港、澳門和台灣居民在移民並獲得外國國籍後申請作為國際學生進入我高等學校本專科階段學習的,除符合學校的其他報名資格外,也須持有有效的外國護照或國籍證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之內有在外國實際居住2年以上的記錄。外國僑民可在有關省份申請參加高考
對於目前在國內高中就讀的部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的外國籍學生,如不符合《通知》規定的在外國實際居住時間限制,如何才能進入中國高等學校學習?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現行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對於在中國定居並持有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外國僑民,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可在有關省份申請參加高考。
高校應嚴格依法審查國際學生國籍身份
《通知》要求,高等學校應當嚴格依法審查國際學生申請入學的國籍身份和報考資格,對於國籍身份存疑的,應主動向當地設區市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核查確認申請人的國籍身份情況。
高等學校可在本通知的基礎上,制定本校的規定,對國際學生申請入學的身份資格作出進一步要求。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原相關規定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