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讓班主任專心當好中小學生“人生導師”

由 沈建伏 發佈於 經典

為班主任切實減負,才能發揮其更重要的推進學生素質教育、擔任學生“人生導師”的作用。資料圖。圖片來源:新京報網

日前,教育部基礎教育質量監測中心發佈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結果報告,全方位展現我國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語文、藝術學習質量狀況,分析了影響相關學科教育質量的主要因素,其中包括對班主任負擔狀況的調查。調查結果發現,班主任工作時間長、教學任務重、非教育教學性事務干擾大,減負願望強烈。

早在教育部2009年發佈的《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中,即明確,班主任是中小學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學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實施者,是中小學生健康成長的引領者,班主任要努力成為中小學生的人生導師;班主任是中小學的重要崗位,從事班主任工作是中小學教師的重要職責。教師擔任班主任期間應將班主任工作作為主業。

顯然,如果班主任受非教學性事務干擾大,或者因教學任務重而疏於對班級的管理,將影響班主任履行班主任職責,不但不利於提高學校的整體管理水平,還會影響所帶班級學生的健康成長。而減輕班主任負擔,則需準確定位班主任職責,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體系。

事實上,與科任教師不同,職責要求班主任要花時間瞭解學生的心理情況,與學生家長進行溝通,組織學生開展各種活動,引導學生做生涯規劃。可以説,一校班主任管理、建設班級的情況,將決定這所學校整體開展素質教育的情況。給班主任佈置過多的教學任務,反映學校整體重視的是學科知識教育,並不重視知識教育之外的學生生命教育、生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涯教育等十分重要的教育。

而更糟糕的則是非教學事務纏身。非教學性事務,主要來自上級部門的考核、檢查、評比以及攤派。這些任務佈置到學校後,作為學校直面學生的重要管理環節以及骨幹教師,班主任往往首當其衝。另外一部分,則源於因學校缺乏現代治理結構而出現的家校矛盾與衝突。

我國教育部早就要求中小學、幼兒園成立家長委員會,代表家長參與學校辦學的管理與監督。但現實中,不少家委會並沒有發揮作用,當學生與學校發生糾紛,沒有健全的機制維權,班主任就會為此耗費大量的時間與精力。

由此可見,給班主任減負,減輕過重的教學任務,是明確班主任的“帶班”職責,要通過班主任工作,以班級為單位推進素質教育。從這一角度説,在當前,中小學班主任並不一定要語數外學科教師擔任,由體育、美術老師擔任班主任,可能更適合“帶班”。而家長也不能僅僅從學科知識教育角度要求班主任,不能把學校教育侷限為學科知識教育。

減輕班主任的非教學性事務,則需推進落實和擴大學校自主權,建立現代學校治理結構。我國所有中小學教師,都存在共同的迎接考核、評估、檢查這類非教學性負擔沉重的問題。去年年底,中辦、國辦即在相關意見中,明確要求清理精簡現有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確保對中小學校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在現有基礎上減少50%以上,保留事項則實行清單管理。

與此同時,我國中小學應完善學校章程,釐清校內不同崗位、機構的權責,對於校內教育事務,應該由教師委員會負責管理;對於校內非教育事務,應該更多由家長委員會參與管理。這也就提高學校的治理效率,也會減少家校矛盾、衝突,形成家校共育的辦學氛圍。在這樣的辦學氛圍中,班主任才能發揮更重要的推進學生素質教育、擔任學生“人生導師”的作用。

編輯:何睿 校對:張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