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初識《老子》第3章

由 舒培榮 發佈於 經典

第三章六十八言

【文】

傅奕《道德經古本篇》第三章

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是以聖人之治也,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慾。使夫知者不敢為,為無為,則無不為矣。

帛書《老子》甲本復原第47章

不上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不亂。 是以聖人之治也,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恆使民無知無慾也。使夫知不敢,弗為而已,則無不治矣。

【字】

賢:才德兼備之人。

見:同現。

可欲:足以引起慾念的事物。

【校】

“尚”當為“上”。帛書甲、乙本皆作“上。“尚”通“上”。

“心”字衍。帛書甲、乙本皆無“心”字。“使民不亂”與前文“使民不爭”、“使民不為盜”句法一致。

“使夫知者不敢為”之“者”字衍,“為”前脱“弗”字,“為”後脱“而已”。帛書乙本作“使夫知不敢,弗為而己”。“知不敢”是動賓結構,“不敢”是“知”的賓語。“知”後不當有“者”字。

“為無為”三字衍。帛書乙本、景龍碑本皆無“為無為”。

“無不為”之“為”當為“治”。帛書乙本、景龍碑本皆作“無不治”。

【注】

不以賢為上,不以難得之貨為貴,不以可欲顯露。

“使”字用的極好,充分表達了民是被迫而非自願的。

【譯】

不推崇才德兼備的人為官,使人民不進取。不重視難得的財物,使人民不盜取。不顯露足以引起慾念的事物,使人民不發生動亂。因此聖人治理天下,使人虛心沒有非分之想,吃飽穿暖,身強體健。讓人沒有智謀沒有追求,讓人民知道不敢、知道不為,如此而已,這樣天下就沒有得不到治理的。

【解】

聖人之治,使人知不敢、弗為。虛其心則不敢,弱其志則不為。使民實其腹,強其骨而無慾其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