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自閉症兒童入學成為家長不能承受之重|新京報快評

讓自閉症兒童享有平等的教育機會,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全面實踐教育公平。

別讓自閉症兒童入學成為家長不能承受之重|新京報快評

圖文無關,圖片來自新京報網

文 | 熊丙奇

自閉症也稱為孤獨症,是廣泛性發育障礙的一種,其主要表現為不同程度的言語發育障礙、人際交往障礙、興趣狹窄和行為方式刻板。

近日有網友在網絡留言版向河南省領導反映稱:“自閉症殘疾兒童接受公平的9年義務教育是國家倡導的教育公平的重要舉措,然而南陽市沒有一家公辦的接收自閉症兒童的特殊教育學校,目前南陽特殊教育學校只接收聾啞兒童,不接收自閉症兒童。南陽市有很多這樣的小孩面臨入學難的問題,矛盾突出。”

南陽市教育局回覆稱:“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能夠適應普通學校學習生活、接受普通教育的,可以就近到普通學校入學接受義務教育。但是對於自閉症兒童入學,由於我市普通學校缺乏專業的特教老師或者資源教室,有時學校想收也難以產生理想的教育效果。”

有媒體檢索發現,在多個網絡互動平台上,近年來已有不少網友諮詢、反映自閉症兒童在入學過程中所遇到的困難。由於特教老師缺乏等原因,自閉症兒童入學難正成為一些家庭“不能承受之重”。

這是一個顯而易見的困境:自閉症兒童上學,就是家長願意送去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學校也不接收;去普通學校,可普通學校也無專業師資對這些兒童進行教育、管理。那麼,他們到哪裏入學?如何保障他們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如果由此導致自閉症兒童輟學,誰承擔責任?

義務教育是面向每個適齡孩子的教育,而接受學校教育是完成義務教育的基本要求。我國《義務教育法》規定,凡年滿六週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週歲。這意味着,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學齡兒童的義務教育保障,不能因為孩子有自閉症,就當“甩手掌櫃”,把難題拋給家長。

借鑑發達國家的經驗,對自閉症兒童的義務教育,適合採取“隨班就讀”方式。的確,我國各地對自閉症兒童都已經採取“隨班就讀”方式,即由普通學校接受自閉症兒童就讀。然而,如南陽市教育局的回應,把“隨班就讀”融合教育做得不錯的學校少之又少。有的學校接受自閉症兒童,但要求家長陪讀,不能陪讀就不接收,因為學校沒有老師對其進行專門的教育、管理,這讓家長不堪重負。還有的學生家長,聯名反對本班級患有自閉症的兒童,要求校方讓自閉症兒童轉學。

這其實説明,“隨班就讀”的形式雖然有了,但關於自閉症孩子的教育、管理、師資、校園建設、配套設施等內容卻沒有實質進步,這導致了自閉症兒童的上學難題。

而在加拿大,對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特殊兒童,為讓他們能無障礙地在校園裏學習、生活,學校的所有建築物,都有暢通的殘疾人通道,如果殘疾情況嚴重,學生無法自理,則由政府出資3萬加幣專門配備一個生活老師,推送他們去教室上課、學習。

這也提醒,安排自閉症兒童“隨班就讀”,不只是把孩子安排在相應班級就完事,學校要設置專門的教師、管理方案以及教學設施的改造,全面幫助自閉症兒童融入教育體系。當然,正如南陽教育局的回應所揭示的,這些問題並非僅僅靠學校就能解決,背後還涉及財政撥款、專業師資訓練等因素,需要政策層統一規劃。

當前我國社會關注的教育公平,更多聚焦在普通孩子的求學機會公平、考試競爭公平,還沒有足夠重視數量其實很龐大的特殊兒童羣體。而只有讓這些孩子享有平等的教育機會,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全面實踐教育公平。

□ 熊丙奇(教育學者)

編輯:井彩霞 校對:吳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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