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輔警出售公民個人信息被判刑

4月27日,江蘇淮安清江浦區人民法院公佈一份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判決書。四位輔警利用職務便利,違規查詢、出售公民個人車輛檔案信息被判刑。

層層倒賣一條信息賣至80元

近年來,公安機關持續重拳打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違法犯罪活動。據隱私護衞隊瞭解,有些個人信息是從運營商、銀行、政府部門等掌握大量個人信息的機構泄露的,違法出售信息者為內部員工。

在江蘇淮安清江浦人民法院公佈的這起案件中,泄露公民個人信息的源頭正是四名輔警。

2019年4月至6月,浙江省樂清市白石交警中隊輔警葛某某、趙某某利用職務之便,查詢下載公民個人車輛檔案信息(包括車輛牌照、車主信息、抵押情況等)330餘條,並出售給下線潘某某,每條價格為30元。

不僅如此,葛某某還讓同事毛某某、徐某幫忙下載個人車輛檔案信息,並以每條20元的價格購買。其中,毛某某下載個人車輛檔案信息140餘條,徐某下載70餘條。

值得注意的是,信息經過層層倒賣,價格升至原來的四倍。潘某某購買信息後,轉手賣給了雷某,每條售價為80元。此外雷某還從其他地方購買1023條信息。

最終,上述倒賣、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違法分子均被判刑。其中,雷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罰款兩萬元;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四位輔警被判處拘役四個月到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不等的處罰。

員工購買個人信息公司負責報銷

隱私護衞隊注意到,近日湖南省衡陽市蒸湘區人民法院公佈兩份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判決書,其中個人信息的泄露源頭也與公司內部員工有關。

2016年5月至2018年2月,衡陽某裝飾有限公司董事長周某某購買樓盤業主信息三萬多條,花費16000餘元。隨後,他將這些信息分發給員工,用於撥打推銷電話。

為提升業績,董事長、總裁等上級領導還鼓勵店長、市場經理等員工購買樓盤業主信息,公司負責報銷。

2017年10月,該裝飾公司員工李女士購買樓盤業主信息845條,花費2000元,後經公司報銷1600元。2018年3月,該公司市場二部經理陽某某購買樓盤業主信息1499條,並經公司報銷,隨後分發給部門員工撥打推銷電話。

在這起案件中,出售個人信息者大都為“內鬼”,有的是房地產公司員工,有的則是物業工作人員。

判決書中,法院認為該案系單位犯罪,裝飾公司被判處罰金五萬元;董事長周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四萬元;其他員工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至一年不等的處罰。

據瞭解,“內鬼”利用職務便利,非法獲取並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的案件頻發。在“淨網2018”、“淨網2019”、“淨網2020”專項行動中,公安機關在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中抓獲各行業“內鬼”3000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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