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冒用妹妹身份證乘飛機 飛機坐不成還被罰款
身份證可不能亂用,尤其是坐飛機的時候。前兩天,惠州機場就發現一名旅客試圖冒用他人身份證乘機,結果被安檢員查出,不僅耽誤了個人行程,還被罰了款。
8月19日當天,惠州機場安檢員李豔萍正在執行證件檢查任務,就在這時,一名單獨出行的中年女性乘客引起了她的注意。
惠州機場安檢員 李豔萍:
一名三四十歲的女性旅客走了過來,我接過她的身份證的時候,我就對她的身份證及她本人相貌進行了核對,乍眼一看挺相似的,但是仔細相看發現她的五官有一點不太相似,於是我就通過我們安檢驗證程序,對她再次進行檢查,發現這名旅客神情有點緊張,表情都不對了,於是我就報告了值班領導。
經過公安人員的核實,原來當天這名旅客所使用並非本人身份證,而是她妹妹的,試圖以此矇混過關。她解釋自己並不清楚民航規定和相關法規,認為只要沒有涉及違法行為,使用他人證件登機也無妨。不過這樣的想法顯然是不可取的,她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不但飛機坐不成了,還被罰款200元。
機場工作人員表示,因為證件原因而導致不能順利登機的情況時有發生,尤其成年人在攜帶16歲以下未成年人乘機時,一定要提前為孩子準備好相應的證件,否則極易出現,大人能飛,孩子卻沒法登機的尷尬局面。
惠州機場安檢員 李豔萍:
16週歲(以下)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旅客,必須攜帶的證件有户口本 學生證 醫學證明,以及户口所在地公安出具的身份證明(任意一種),需要提醒的是像剛剛我們説到的那些證件,都必須要原件,比如説照片 、複印件之類的都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