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奧運冠軍受贈房產遭開發商擅改產權 險被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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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奧運冠軍受贈房產遭開發商擅改產權 險被拍賣

  楚天都市報8月23日消息,兩名湖北籍奧運冠軍和一名教練載譽歸來,武漢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向他們各贈送房產一套,作為對他們為國爭光的獎勵。事後,該開發商卻將這三套房產的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並多次抵押向銀行貸款……8月22日,武漢中院披露了一起奧運冠軍受贈房產被惡意抵押案,二審判決維護了奧運冠軍的權益。

  奧運載譽歸來獲贈房產

  2004年雅典奧運會開幕前夕,武漢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公開承諾,為獲得奧運冠軍的湖北籍運動員各贈送商品住宅一套。

  奧運會結束後,奧運冠軍王某、趙某和教練塗某(均為化姓)載譽歸來。為兑現承諾,2004年9月,該開發商分別與王某、趙某、塗某簽訂《商品房贈送協議》,約定將其開發的武昌某小區三套商品住宅贈與三人。這三套房屋的建築面積均為138.3平方米,每套當時估價50萬元左右。

  同年11月,該開發商還就三套商品住宅的贈送承諾書,在湖北省公證處辦理了公證,承諾贈送的商品房建成後,將為受贈人辦理好房屋產權等證書。雙方同時約定,截止到2005年底前,受贈人同意作為某樓盤形象代言人,允許開發商在廣告宣傳中免費使用其肖像權。

  2010年7月,該開發商將三套房屋分別交付給王某、趙某、塗某使用,但沒有依約辦理產權證。

  產權暗中易主險被拍賣

  2008年4月、2012年5月,該開發商將七套已出售或贈與房產的所有權,登記在自己名下,並辦理了土地使用權證,其中包括贈給王某、趙某、塗某的三套房屋。此後,開發商兩次將上述房屋向銀行抵押借款。

  2013年3月,該開發商將包括王某、趙某、塗某在內的九套房屋,又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此次房屋他項權利人為武漢某典當公司,開發商獲得當金650萬元。

  開發商和典當公司約定,典當期限為2013年3月—8月,月費率2.7%,月利率處空白。此後,開發商向典當公司支付了2013年3月4日—6月3日的綜合費和月息共計62.4萬元。此後,因開發商未能繼續按約履行合同,被典當公司告上法庭。

  2013年12月,一審法院作出判決:開發商應向典當公司償還當金650萬元;支付典當期限內的綜合費42.9萬元;支付典當期限內的罰息和逾期利息。如果開發商不履行上述金錢給付義務,將以其抵押的九套房屋依法折價或拍賣、變賣後的價款,優先償還給典當公司。

  一審判決生效後,因該開發商未自動履行,典當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王某、趙某、塗某得知消息後,向法院申請再審。此案後被終止執行。

  開發商系嚴重惡意抵押

  上述九套抵押房屋,三套由開發商贈給了王某、趙某、塗某,四套為羅某等三人出資購買,只有兩套屬開發商所有。

  一審法院再審查明,該開發商收取羅某等人的全額購房款,以及公證承諾贈送給王某、趙某、塗某各一套房屋,且在交付使用後,又將涉案的每套房屋的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單獨辦理,登記在自己名下,多次設定抵押,向他人借款。因此,該開發商明顯存在嚴重惡意。

  今年1月,一審法院作出再審判決:開發商向典當公司償還當金650萬元;支付典當期限內的綜合費42.9萬元;支付典當期限內的罰息和逾期利息。若該開發商不履行上述金錢給付義務,以其抵押的名下兩套房屋依法折價或拍賣、變賣後的價款,優先償還給典當公司。

  二審維護奧運冠軍權益

  該典當公司不服上述判決,向武漢中院提起上訴。

  武漢中院審理認為,此案焦點問題是羅某等案外人作為訴爭房屋購買、使用者的權益,與典當公司因訴爭房屋的抵押而產生的優先權之間的衝突。

  最高人民法院在答覆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合同法第286條理解與適用問題的請示》時作出批覆:“建築工程的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優於抵押權和其他債權”“消費者交付購買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項後,承包人就該商品房享有的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不得對抗買受人”,即支付全部或大部分款項的商品房消費者的權益,優於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優於抵押權。

  羅某等人分別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支付了全部款項購買訴爭房屋,並使用至今。他們使用訴爭房屋的行為,均發生在典當公司與開發商簽訂典當借款合同和典當抵押合同之前,屬於最高人民法院批覆所稱的商品房消費者。而且羅某等案外人購買使用訴爭房屋是一種生存權利,同時關係到社會穩定,原審認定典當公司不能對羅某等人購買、使用的訴爭房屋優先受償,是正確的。

  開發商分別與王某、趙某、塗某簽訂房屋贈送協議,並經過公證,承諾向三人贈送訴爭房屋,之後將房屋交付三人使用。原審認定開發商的贈房行為具有不可撤銷性,且認為開發商利用受贈人的奧運冠軍聲譽賺取企業利益,惡意抵押訴爭房屋,而典當公司未全面核實抵押房屋,未查實抵押房屋的實際使用人,沒有履行基本的謹慎注意義務,判決典當公司不能對王某、趙某、塗某的受贈房屋優先受償,並無不當。

  今年8月11日,武漢中院審判監督庭作出二審判決,駁回典當公司的上訴,維持原判。

  昨晚,記者致電奧運冠軍王某的父親,無人接聽。另一奧運冠軍趙某説:“這個房子本來就是贈給我的,沒想到生出這麼多波折。官司的事我都交給我爸爸處理,經過了這麼多年,總算有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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