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構築安全的支付環境,是擺在無現金支付面前一個繞不開的門檻。
如果發生資金安全問題,從法律責任分配原則考慮,支付平台屬於強勢一方,理應承擔更多責任,以免其降低安全設置進行惡性競爭。
出門不帶錢包,買東西不用現金,掏出手機,掃一掃支付……對於不少市民而言,已然是生活常態。
隨着第三方支付平台近段掀起的“無現金周”“無現金日”等補貼大戰,更是助推無現金支付比例呈上升趨勢。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法學會電子商務服務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朱巍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指出,我國離“無現金社會”已經不遠,而為守住“無現金社會”的安全底線,相關立法研究也將成為今後一個時期的重大課題。
我國或成全球首個“無現金社會”
劉曉娜在北京市朝陽區開了一間不大的飲品店,支付櫃枱上放了兩張二維碼牌子,顧客可以選擇支付寶或微信兩種不同的付款方式。
劉曉娜一邊打理店鋪一邊與記者閒聊,説起以前每天除了準備食材、招待顧客之外,她還有一個必做項目,就是換零錢。“如果沒有充足零錢將客人的整鈔換開,這單生意就可能黃了。”
“那時候,每天晚上都要進行店面盤點,把當天電腦錄入的購買金額和實際付款金額對應起來。白天忙了一天,腦子都是木的,經常算錯,每次都要對好幾次賬才能算清楚。”劉曉娜説,光這些時間就要耗去一個多小時。
算完賬,劉曉娜還要把這些紙幣撫平、碼齊,有的很破舊,還要積攢下來抽空去銀行換新。更讓劉曉娜頭疼的是,有時還會收到假幣。“客人一多,難免粗心大意,收到假幣只能自認倒黴,這樣的事情要多了,我這店不賺錢不説,恐怕還得倒貼。”
如今這樣的狀況有了很大變化,顧客付錢基本都用手機掃碼付款,劉曉娜的手機發出“滴”的一聲提示音,就代表顧客完成了付款,她只要對一下手機記錄,就一目瞭然,也不用找零、晚上盤點了。“今年生意還不錯,多虧了無現金支付給我節省了大量時間精力,我可以將這些時間和精力用在打理店鋪上。”
“現在我出門經常不帶錢包,因為不管大到幾千塊錢的電器,還是小到幾塊錢的零食,一個手機就搞定啦!”一位排隊買東西的女顧客告訴記者。
記者又隨機走訪了北京10餘個規模類型不同的商鋪,可以無現金支付的商鋪佔了絕大多數。無現金支付的推廣,給商家帶來了不少好處,也讓人們的生活更加便利,現金使用越來越少已是不爭的事實。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發佈的《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調查報告》顯示,截至去年12月,我國在線下實體店購物時使用手機結算的比例已達50.3%,即使在四五線城市,這一比例也分別達到43.5%和38%。
有報道稱,2016年我國移動支付規模約38萬億元人民幣,是美國的50倍,在全球遙遙領先,並預測10年後我國或形成全球第一個“無現金社會”。
我國已處於無現金支付第二階段
在朱巍看來,無現金支付就像是支付領域的革命,是一種全新的支付方式。我們可以將無現金支付的發展分為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第二個階段是移動支付,可以手機掃碼付款;第三個階段是人臉識別、指紋識別、虹膜識別支付等,也就是不需要手機之類的移動設備,只要識別人體特徵就能夠在任何商場、銀行取錢或消費。
“我國正處於無現金支付的第二個階段,在信用卡支付沒有完全普及的狀況下,反而一躍進入了移動支付時代,超過了不少歐美國家的普及速度,這有點類似彎道超車的感覺。”山東財經大學區域經濟研究院院長、山東經濟學會常務理事董彥嶺打了一個比方。
有業內人士指出,我國能夠以移動支付為突破口,在全球率先找到實用的支付解決方案並迅速普及,也給他國提供了很好的發展模板,是一個成功的例子。
對於無現金支付帶來的好處,董彥嶺指出,無現金支付節省了紙幣的印刷、發行、清點成本,壓縮了假幣的流通空間,並有效減少了搶劫及偷盜犯罪。
“增加在商業消費、交通出行、公共服務這三大層面的移動支付比例,有助於降低金融服務的門檻,讓時時消費成為現實,降低了社會貨幣交易成本,也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方式,使人們的生活變得更加輕鬆便捷。”朱巍指出。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浩補充説,由於移動支付可以查詢交易痕跡,解決了很多經濟糾紛,對行賄受賄等有關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也起到了遏制作用。
與此同時,對於無現金支付發展的困境,專家也進行了分析。
有業內人士指出,由於移動支付對網絡高度依賴,而我國移動支付發展速度太快,各地區各部門對“互聯網+金融”和推進“無現金社會”建設的認識程度、重視程度和推進力度差異較大,造成在不同地區和人羣中發展不平衡。
在朱巍看來,無現金支付需要一套十分完善的移動支付系統,這是替代紙幣虛擬化的基本前提,包括支付工具、對接設備、網絡系統、安全保障、金融機構等眾多環節,這些對技術要求較高。
董彥嶺指出,不同年齡層的人對無現金支付的接受程度也不同,大部分中老年人出門買東西不帶錢感覺不踏實,並且也掌握不了複雜的技術,推廣自然存在難度。
“最讓大家關心的莫過於安全性問題,能否構築安全的支付環境,是擺在無現金支付面前一個繞不開的門檻。”許浩指出,這是我國無現金支付能否繼續向前邁進的決定因素。
立法規範三大環節守住安全防線
“我手機被偷了,裏面還有好多錢呢。”一大早,北京市民張雅玲就接到了父親的電話。
仔細一問才知道,早上老人在遛彎的時候手機被偷了,支付寶和微信等APP應用內有2500元錢,還綁定了兩張儲蓄卡和一張信用卡,卡里存着他的退休金。這可把老人急壞了,生怕被不法分子盜用。
張雅玲立即打電話給銀行,將3張卡凍結,將APP內的錢轉移到別的賬號,同時打電話給移動公司,預約換卡事宜。一通忙活之後,資金終於保住了,但張雅玲的父親卻仍然心有餘悸:如果晚幾個小時發現,小偷破譯了手機密碼,用小額免密支付功能將錢盜走,豈不是沒有任何挽回的餘地了。
其實,這樣的問題困擾着很多人,尤其是無現金支付被引入公共服務之後,如何解決帶毒二維碼、平台監管漏洞、盜刷金額追回等問題,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
“我們應注意到,手機本身具有一定的不安全性,因為掌握了使用者的大量信息,這些信息暴露越多,對個人財產的威脅就越大,將移動支付與手機綁定,必然要考慮這種風險因素。”許浩分析指出。
“其中涉及三個問題,即怎樣做好前期預防、誰來承擔相應責任、如何補償消費者損失。”徐浩強調,應當將這三個問題理清,並在立法上加以規範,因為如果這三個重要環節不落實,安全性只能是浮雲。
小額支付注重效率,大額支付注重安全,掌握這個基本原則後,徐浩建議,通過立法明確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責任義務,支付平台提供服務的時候,對安全問題的掌控比客户更透徹,因此在移動支付產品研發時,就要考慮防範並及時阻斷不法交易,比如,設置提示性功能,在支付功能異常時切斷當下交易,利用大數據驗明正身,非本人操作不予執行等,將消費者的安全隱患降到最低。
董彥嶺認為,如果發生資金安全問題,從法律責任分配原則考慮,支付平台屬於強勢一方,理應承擔更多責任,以免其降低安全設置進行惡性競爭,倒逼它們重視安全問題,自覺減少問題漏洞,起到正向激勵的作用。
“可以在其使用移動支付之初,推廣資金被盜保險賠付業務,用低成本化解高風險,讓保險業務成為兜底選擇,不失為一個解決之道。”徐浩建議。
董彥嶺説,還可以採用一些個人防範手段,手機被偷誰也不想發生,但是可以在被偷之前,提前做好防範措施,爭取一定的時間保護個人財產,比如手機加密、設置複雜的賬户密碼、及時到銀行備案等,盡到個人注意義務,減少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