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全面開展公益訴訟工作,全國人大代表期望
做好頂層設計,匯聚公益訴訟合力
尹濟玉
王曼利
近日,記者採訪了參加全國檢察機關全面開展公益訴訟工作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省市朝鮮族第一中學老師尹濟玉和全國人大代表、西安公交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工會主席王曼利,聽取他們對檢察機關全面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的意見建議。
《聲音週刊》:尹代表您好。此次參加全國檢察機關全面開展公益訴訟工作會議有哪些感受?
尹濟玉:我是全國人大代表,也是一名教師。參加這次全國檢察機關全面開展公益訴訟工作會議,深感榮幸。通過參加會議,我進一步認識了公益訴訟制度的重大意義,也感受到了檢察機關的大局意識和責任擔當,感受到了檢察機關在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方面起到的重要作用。以前,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等諸多民生問題方面,多頭管理,不好追責。現在,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修改後,有了渠道、路徑、方法,老百姓知道該找誰,也為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作用提供了法律依據。檢察機關兩年的公益訴訟試點工作取得顯著成績,為全面推進公益訴訟制度提供了重要參考。我由衷為檢察機關所做的工作點贊。
《聲音週刊》:對於檢察機關全面開展公益訴訟工作,您有哪些建議?
尹濟玉:我從個人角度而言,有三個小建議:
第一,向內看,要做好頂層設計,並要落到實處,提高辦案專業化水平。打鐵還需自身硬,檢察機關要充分利用試點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以及試點工作中一些可推廣、可複製的創新性舉措。同時,要加強內部培訓、學習、交流,尤其是幫助非試點省份更好拿捏案件審查標準。公益訴訟是新的探索,在實踐過程中難免會出現一些問題,所以要加強反饋、案例分析、理論研究,逐步完善公益訴訟具體制度,來確保檢察機關紮實穩步推進公益訴訟工作。
第二,向外看,加大力度做好宣傳。走進社區、學校、機關,充分利用新聞媒體,讓廣大人民羣眾瞭解法律修改的意義、內容,爭取廣大人民羣眾的大力支持,積極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第三,加強與行政機關溝通協調工作。行政機關是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責任的主要承擔者,檢察機關與行政機關的目標是一致的。要主動做好協作、溝通,獲得支持和配合。同時積極爭取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法院支持,匯聚公益訴訟更大的合力。
《聲音週刊》:王代表您好。您對全國檢察機關全面開展公益訴訟工作如何看?
王曼利:全面開展公益訴訟工作對檢察機關而言是一個考驗,體現了檢察機關敢於啃硬骨頭的決心,這需要很大的勇氣。公益訴訟機制的建立也會倒逼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更好地解決行政機關工作中存在的怠政懶政等現象。
從調研視察的情況看,檢察機關兩年的公益訴訟試點工作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我對公益訴訟制度的建立持完全贊成和擁護的態度。
《聲音週刊》:對於嚴格執行訴前程序、充分發揮檢察建議功能方面,您有哪些改進的建議?
王曼利:檢察機關要增強調查取證的能力,平時儘量多做一些調研。同時,民事行政檢察部門的人員力量應當適當增加。現在有些省份檢察機關在環保局設派駐檢察室,我認為這對於違法違規行為可以起到一定的震懾作用,也可以鞭策相關行政機關更好地履職。
《聲音週刊》:對於目前檢察機關總體辦案規模還不大,有影響、有震動的重大案件還不是很多的現狀,您認為應如何加大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力度,增強公益訴訟的保護實效?
王曼利:我認為可以加大宣傳力度,儘量爭取全民參與,拓展公益訴訟案件線索渠道。這樣隨着案件數量的逐漸增加,有一定規格的案件可能就會暴露出來,檢察機關的職能作用也可以得以充分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