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知道:“毒地”是怎麼回事? 2016.4.18日
【導語】
央視報道,自2015年底以來,常州外國語學校很多在校學生不斷出現不良反應和疾病,有493人出現皮炎、濕疹、支氣管炎、血液指標異常、白細胞減少等異常症狀,個別還被查出了淋巴癌、白血病等惡性疾病。經檢測,該校區地下水、空氣均檢出污染物。
家長懷疑與一路之隔的化工廠污染土地有關,三家化工廠陸續搬離後,當地政府準備將這塊地在環境修復後用於商業開發。一份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指出,這片地塊土壤、地下水污染物超標嚴重,最嚴重的氯苯在地下水中的濃度超標近10萬倍。
新聞把土地污染這一問題拉進了公眾的視野之中。什麼是“毒地”,它是怎麼產生的,要怎麼去治理它?
常州外國語學校,部分在校學生手部、臉部等出現大面積紅疹。 視頻截圖
環保部曾以“國家秘密”為由拒絕公開土地污染數據
毒地,指會危害人體健康、生態環境的地塊。一般是因為從事生產、貯存、堆放過有毒有害物質,或者因其遷移、突發事故等造成的。在美國等發達國家被稱為“棕地”,主要特點有:土地被開發過;之後被閒置或者遺棄;會造成環境污染。
自20 世紀50年代以來,隨着中國工業化和現代化進程的開始,中國城市中逐漸出現了大量的被工商業污染的土地。污染物來源主要是重金屬、電子廢棄物、石化有機污染物和持續性有機污染物四種。
被污染後的土壤,對人體帶來的危害有直接與間接兩種途徑。間接途徑是通過地下水、地表水以及空氣影響到人體健康,直接途徑則是通過揚塵,或者兒童玩耍時不注意將污染土入口等方式。科學界的諸多研究證明,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區,人羣癌症等疾病的發病率和死亡率明顯升高。
2012年媒體報道,北京市環境科學院副院長姜林介紹,“中國已經發現的污染場地還不到100塊。”然而,美國的污染場地大概在四五十萬塊,歐洲也有幾十萬塊的數量。
2013年,媒體報道,北京市兩高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正偉曾要求環保部公開土地污染數據,但是被環保部以“國家秘密”為由拒絕。直到2014年中國政府首次才公佈了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數據觸目驚心:以18億畝耕地面積計算,中國約3.49億畝耕地被污染。然而有多少城市“毒地”被再次使用依然是不清楚的。
2014年公佈的這份土壤調查報告也顯得有些粗糙,據廣東省生態環境與土壤研究所研究員陳能場分析,調查精度是依據8公里乘8公里的網格。日本土壤污染面積調查單位是2.5 公頃(160 米乘160 米),而中國台灣地區是1 公頃。
2014年08月25日,烏魯木齊,新疆環科院技術人員正在對原新疆燒鹼廠污染土地進行土壤取樣。
一輩子積蓄換來的可能是一套“毒房”
“毒地”正成為中國城市化進程中的一個噩夢。在中國迅速城市化進程中,市中心的工廠因為地價、城市規劃等原因,需要往外遷。留下的地由於地理位置優越,多被用來建居民住宅或商務樓。如果地塊遺留有污染物,就可能毒害其上的居民。
2001年起,中國城市“退二進三”的政策逐漸增加力度,有大批污染型企業外遷,退出繁華地段(二環路),進入城市邊緣(三環路);或者退出第二產業,興辦第三產業。中科院南京土壤所駱永明的研究表明,僅不完全統計,至2008年,江蘇、遼寧、廣州、重慶等地污染企業搬遷數千家,置換約2萬餘公頃工業用地。
資料來源:《中國污染場地的修復與再開發的現狀分析》,作者謝劍,李發生
近年來,中國有大量“毒地”被開發為住宅用地,甚至成為昂貴的地王。媒體報道,北京廣渠門15號地塊原來就是一家化工廠,入市拍賣成為2009年的北京地王,經修復後建起豪宅。
“毒地”上建經濟適用房並不罕見。在廣州,原廣州氮肥廠、原南方鋼鐵廠都被建成經濟適用房,還有北京市的化工三廠、紅獅塗料廠,等等。保障房一般為無償劃撥用地,政府“理所當然”劃撥較差的地塊,而依靠土地財政的地方政府,自然希望好地塊賣出好價錢。
不僅是經適房,專家介紹,媒體以為政府把這些地都給了窮人,“但其實不是這樣的,更多的地被改頭換面開發成了普通商品房了。因為將土地開發成商品房,利益能夠實現最大化。”
土壤修復,這項表面看起來就是去建築工地“挖土”的事情,正在當下中國迅速形成一門新產業。
“毒地”導致居民中毒事件層出不窮
除了這次被曝光的常州外國語學校的中毒事件,自上世紀90年代中期至今,媒體報道的由於“毒地”問題而中毒的事件層出不窮。隨着土地開發建設加速,類似事件呈上升趨勢。
2004年,在北京宋家莊地鐵站施工過程中,三名工人在地下作業時中毒,被送至醫院,其中症狀最重的一人接受了高壓氧艙治療。出事地點是一家農藥廠的原址,儘管已搬離多年,但仍有部分有毒有害氣體遺留在地下。
2006年,位於江蘇蘇州市一化工企業搬遷後,留下了20畝污染土地,六名築路工人挖土翻起有毒土壤時昏迷。
2007年,武漢濱江的一處住宅開發項目在施工過程中,接觸到深層土壤後,有工人陸續出現頭暈和呼吸困難等不良反應,由於不知實情,繼續作業,最後,數名中毒工人被送往醫院緊急救治。該地原屬武漢市農藥廠。這件事情導致這塊黃金地塊荒廢了四年之久,武漢國土局因為未事前評估和信息公開,向地產商賠償了1.2億元。據悉,該塊地的修復費用高達數億。
2007年,南京某小區一開盤即被消費者抵制,因其建在未經修復的原南京化纖廠原址上;2008年,原廣州氮肥厂部分地塊被規劃為經濟適用房用地。被媒體曝光後,廣州市政府只好花費600萬元進行修復。這被稱為廣州市土壤修復第一案。
宋家莊地鐵站中毒事件事發現場,在貯存污染土壤的大棚內,身穿白色防護服、帶着防毒面具的工作人員正在準備工作。
毒地治理責任歸屬和毒地再利用審批漏洞多多
宋家莊地鐵工人中毒事件發生後,污染土壤被挖出運走進行焚燒處理,這被看做是中國開始重視工業污染場地修復與再開發的標誌。但是土地修復卻面臨很多的困難。
中國土地污染的範圍很大,但是基礎數據卻嚴重缺失,相關部門對其缺乏瞭解,只有等到出事故後遭到民眾的舉報投訴才能開始治理。因為土壤污染具有很強的滯後性和隱蔽性,事故發生後,往往連責任方都找不到,只能由政府埋單。
2011年武漢市計劃投入24億元人民幣用於一個化工企業搬遷後部分場地的土壤污染,據當地環保局的統計,由於重金屬元素的污染,每畝受污染的土地初期的治理費用就達190萬元。按理説,污染應該由造成污染的搬遷企業負擔,但是搬遷的企業大部分都是落後甚至將破產的企業,根本不想也負擔不起這筆費用。上述2007年武漢住宅開發項目的中毒事件,數億的修復費用按理應該由原來的武漢農藥廠承擔,但這家企業早已經倒閉了。
但是資金並不是唯一的困難,相比之下,治理的技術才是更重要的。中國土壤污染的修復技術與裝備的研發落後於歐美髮達國家,同時,沒有建立修復標準,連一個令人十足驕傲的成功案例都沒有。
另外,目前,中國對“毒地”的監管和修復並沒有明確的立法。武漢長江明珠經適房的環評報告書認為,項目場地存在金屬銻污染和局部有機物污染,短期內根本不適合作為居住用地。但是環評被媒體曝光時,該小區已基本建好。小區業主無奈地入住,一位業主表示,唯一能做的是,“今後讓孩子少到小區裏玩土”。
此次曝光的常州外國語學校中毒事件也暴露了受污染土地的監管、審批方面出現了很大的問題。當地教育部門稱,地塊在環評報告中符合學校用地的規範,報告並沒有考慮到農藥的成分。報告還建議,為避免“所在區域地下水受到二次污染”,“本地塊嚴禁開發和利用地下水資源”。而實際上,建校所用的正是抽上來的重污染地下水。學校開始施工的時間比作為建校依據的環評報告批覆時間整整提前了7個多月,屬於典型的未批先建。2015年9月,大批學生入校時,污染土壤還在開挖修復中。
武漢“毒地”
該怎麼治?看看發達國家的經驗
發達國家工業化更早,也曾受到城市“棕色地塊”的困擾,比中國更早地走上了“棕地”治理之路,歐美國家普遍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就開展土壤修復工作。
早在1980年,美國就明確了由被污染土地的原使用者承擔大部分清潔費用的原則,依據“超級基金法”,向石油、化工等巨頭徵收化工税,用於清理泄漏的化學物質和有毒垃圾場。2002年,又頒佈了《棕色地塊法》,將污染責任和現在的開發商分開,再通過折價,讓開發商有獲利的空間,從而促使社會資本介入棕色地塊的修復。另外,美國聯邦環保總署的地圖上,標註着50萬幅需要治理的棕地,一塊棕地一幅地圖。即使已確定可利用的四千餘處棕地,也都只規定“宜於發展風能、太陽能及生物能”,並沒有建居民小區。
加拿大蒙特利爾市一塊場地自1968年起,接收了4000萬噸垃圾,成為北美洲最大的垃圾填埋場,1995年,蒙特利爾市政府提出一項修復計劃,旨在將這座垃圾填埋場改造成城市公園。他們將垃圾產生的沼氣吸入輸送到附近的發電廠,供周邊1.2萬户居民使用。垃圾浸出液被水泵以每天大約2500立方米的流量泵出,經過氧化預處理後,送到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專家們在場地的幾塊地上進行了長達一年的實驗後,最終對垃圾堆的覆蓋達到7層,厚度達到 1.5米。完成覆蓋的土地上,各種植被生機盎然,周圍環境宜人。
日本是世界上最早發現土壤污染的國家,1877 年,日本櫪木縣就發現了足尾銅礦山公害事件。日本通過不斷完善法律來防止污染的發生,1970年頒佈了《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止法律》,將鎘、銅、砷3 個項目指定為特定有害物質。此後又制定了一系列環境標準和法律法規。2002年頒佈了《土壤污染對策法》,使得污染治理由被動行為轉為主動行為,對日本土地污染問題的改善發揮了很大的作用。
美國馬薩諸塞州比爾裏卡鎮附近的太陽能電池板,架設在曾被污染過的工業土地上,一年大約可發電53.5萬度,為71個家庭供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