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之子撈父被騙】【新聞閣2015年07月31日訊】備受關注的“20億村官”周偉思涉嫌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單位行賄罪案,去年2月、5月兩度公開開庭審理。雖然此案尚未一審宣判,但周偉思之子周×華曾經在父親被帶走調查之後,聽信親屬提出“撈人之計”,並結識親屬介紹的“保密部門”人員,欲以3000萬元將父親周偉思取保候審,最終被人騙走2700萬元。察覺受騙的周×華在2013年9月報案,警方經調查取證在今年3月立案。目前,兩名涉嫌詐騙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周偉思案因網帖發酵
2012年11月25日,網友發帖曝光深圳南聯社區村幹部周偉思坐擁20億鉅額資產,稱其擁有私家住宅、別墅、廠房、大廈超過80棟,豪車超過20輛,估計資產超過20億元。但是,周偉思接受媒體採訪時回應是他人故意中傷自己,承認有10多輛車,包括保時捷、奔馳、寶馬,網帖中所發的8處房產有6處為其所有,但至於名下有多少房產則“不清楚”。他強調實際上在自己成為社區幹部之前,已經完成資產積累。
此後,官方調查顯示,周偉思一家申報的物業多達76棟,與網帖舉報的並無多大差距。受網帖影響,深圳市紀委在2013年1月啓動對周偉思調查。同年1月24日,深圳市紀委發佈消息,在龍崗區紀委、監察局配合下,對羣眾舉報的龍崗區南聯社區常務副站長周偉思涉嫌腐敗問題進行立案查處,查明周偉思在任南聯社區常務副站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賄賂,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周偉思已經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就在當天,周偉思被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行賄罪立案偵查,同時被刑事拘留,隨後被執行逮捕。據瞭解,因偵查人員發現周偉思案案情重大等原因,其偵查羈押期限被兩次延長。檢察機關根據規定將其移送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局,調查其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案情。去年1月該案偵結,移送審查起訴。
新聞閣:http://www.xinwenge.net/親屬提出“撈人之計”
知情人透露,就在周偉思被有關部門控制之後,其一個親屬找到周偉思的兒子周×華,提出“撈人之計”。該親屬提出他認識在“某保密部門上海分部”供職的羅學洪,可以將周偉思取保候審,保證無事。
2013年1月22日,這名親屬安排周偉思的兒子周×華與羅學洪在周×華的岳父家裏見面,商談取保事宜。知情人透露,由於事發緊急,周偉思意外被抓,家屬很慌亂,六神無主。由於是親屬介紹,羅學洪的所謂神秘部門工作人員身份並未引起周×華懷疑。羅學洪本人與周×華接洽的時候,也誇下海口稱與高層關係極熟,一定可以幫這個忙,辦成此事。會晤之時,雙方當場達成協議,周×華出資3000萬元供羅學洪“撈人”。
按照雙方約定,周×華在會晤之後的兩天內,向羅學洪支付1000萬元的活動經費,2013年2月又支付1000萬元。短短30天內,周×華支付2000萬元用以將父親周偉思“撈出”。
新聞閣:http://www.xinwenge.net/察覺受騙向警方報案
但是,慷慨給錢之後,事情卻辦得不順利,周偉思遲遲未能獲准取保候審。而羅學洪則屢屢推諉,謊稱事情尚在辦理。2013年4月,羅學洪又稱找到另一名“保密部門”要人徐虹,可以繼續辦完“撈人”的事情,需要再付700萬元。撈人心切的周×華再度拿出700萬元。至此,周×華為“撈出”父親拿出2700萬元,交給自稱供職“保密部門”的羅學洪。
之後,“撈人”的事情遲遲沒有進展。2013年2月8日,周偉思因涉嫌受賄罪、行賄罪被執行逮捕。持續到當年9月,多方信息顯示周偉思並無可能在案件中全身而退。2013年9月,察覺受騙的周×華選擇向警方報案。據介紹,警方接到報案後展開長時間調查取證,最終在今年3月予以立案,並抓獲前述兩名犯罪嫌疑人羅學洪、徐虹。警方透露,兩人涉嫌虛構身份實施詐騙。
兩度開庭至今未宣判
最終,周偉思之子周×華的“撈人計劃”失敗。2014年2月26日上午,周偉思與為其受賄牽線搭橋的深圳泰德建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泰德建實業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範勝命一同在深圳中院出庭受審。周偉思被訴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單位行賄罪三項罪名,被控四宗犯罪事實,涉嫌受賄數額5600萬元;範勝命被訴四項罪名。
起訴書披露案情顯示,深圳市規土委龍崗管理局原副局長陳道義、龍崗區城管局原副局長兼土地監察大隊長、查違辦原副主任何永華也曾受賄,被拖下了水。第一次開庭,周偉思認罪較為乾脆,只是對於一些細節問題提出異議,爭議尚不算太大。此案在第一次開庭之後,2014年5月26日第二次開庭,主要爭議集中在周偉思是否有自首情節。根據規定,若法院認定存在自首情節,將可以從輕判罰,直接影響量刑,意義重大。
新聞閣:http://www.xinwenge.net/該次庭審中,檢察機關補充一份龍崗區監察局的情況説明,證實在天涯等網站出現舉報“20億村官”周偉思的網帖後,深圳市紀委、龍崗區紀委即介入調查,後來發現周偉思、範勝命都不是黨員,於是由市、區監察局調查。周偉思、範勝命都是自行去紀檢監察機關接受調查的,但之前紀檢監察機關已經掌握周偉思等人的違法違紀線索。檢察機關認為,雖然周偉思、範勝命自行前往紀檢監察機關接受調查,也坦白交代犯罪事實。但根據法律規定,這是在辦案機關掌握其違紀違法線索後才交代,不能算自首,只能算坦白。
周偉思、範勝命則表示,自己最初是接到深圳市紀委的通知自行前往交代的,當時不是由龍崗區監察局辦案,不應由龍崗區監察局出具説明。他們堅持認為自己是自首,如果沒有主動交代所有的犯罪事實,紀檢監察機關是很難查出的。兩次開庭之後,迄今已經過去一年多時間,周偉思案仍未能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