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姐姐和妹妹

由 尉遲長喜 發佈於 綜合

  我清楚,我比妹妹優秀,任何方面。

  我長的比她漂亮,我的頭髮黑亮筆直,而她的像雜草。

  我比她聰慧,我的成績優異,而她油鹽不進,排名倒數。

  我活潑開朗,而她木訥,笨嘴笨舌,於是後來、乾脆她幾乎不太愛説話了。

  我是爹媽的心頭肉,他們總拿我跟妹妹相比,抬高我,貶低她。

  所以每當這時,我都會找出間隙,安慰我的妹妹,別人説我是一個好姐姐,我跟她一起玩,幫助她學習,教她化妝。在她難過的時候安撫她。

  所以,在別人看來,我幾乎是一個完美的人。

  但我清楚,對於妹妹,我的心中有更為複雜的情感。

  這種感覺很複雜,有點兒像是強者對弱者的憐憫。但又不完全是,我在情感上厭惡她,但我又忍不住的靠近她,也許是為了我自己,我大概不會允許,別人眼中的我不完美。

  更精確的感覺是,我想讓她依賴我,附屬我,最好像是我的一個影子,這樣的我會變得更強,她是我自信的來源。

  我會控制住她的,我絕對有這樣的自信,雖然我們一起長大,她的眼神和心,離我已經越來越遠。

  我知道她是恨我的,可那又如何呢,我這樣多年悉心的付出,已經讓她形成一種習慣,早就磨平了她的自尊。

  她是永遠不會害我的。

  就像很小的時候,我給她講的,寄生蟹和宿主的故事,認命,才是自然的法則。

  同樣的,認命,順服於我,我認為這才是妹妹存在的意義。


  因為朋友想去海島 無奈我當時的工作護照是要上交的 所以不能隨便出國 我們只能用比平時貴的價格去了三亞。

  感覺這裏吃的還是比較便宜的 貴的只有旅遊業 比如出個海啊 潛個水啊 打個車啊 反正花錢的大頭就是這些。尤其是出租車 沒走兩步就好幾十

  第二天我們去了熱帶雨林 就是拍非誠勿擾的地方 報的一日遊 體驗相當不好 導遊扯着嗓子喊 一刻不停的推銷……建議大家如果想去玩 自己買票 自己去

  熱帶森林公園附近的商圈

  亞龍灣剛開業的奧特萊斯,很漂亮,值得一去

  來到三亞一定要來吃海鮮,查來查去最著名的就是林姐香味海鮮店了。林姐這家亞龍灣的奧特萊斯分店環境比第一市場的要好很多,空調給力,明碼標價。味道超讚

  老闆很熱情,海鮮做得特別特別好吃,價格也很合理,大力推薦!

  椒鹽皮皮蝦,味道鮮美,特入味

  全部光盤,看這圖就知道味道有多好了,在亞龍灣吃海鮮,極力推薦林姐家的海鮮

  第三天去的蜈支洲島 個人認為三亞最美的海就是蜈支洲島上的了 但是消費比較貴 住一晚上兩千多。可以住在碼頭附近 然後買船票坐船過去 晚上再坐船回來 票都是往返的 就是人多的時間需要等

  蜈支洲島上已經開發的地方不算太大 不建議坐電瓶車 自己走就行了 半個小時 四十分鐘就能走完

  這個是當時拍過非誠勿擾的 旁邊有躺椅 不過需要付費

  後來我也在蜈支洲島潛了水 不過因為當天天氣不好 有些陰天 水裏能見度不高 能看見了什麼平魚帶魚之類的

  第四天 我們去的天涯海角 這回沒報一日遊 自己打車去的 體驗稍微好點 不過人依舊是多多多

  海角兩個字不太好找 要繞到海里去才能看到

  第五天 我們在酒店周圍玩了玩 照照相。攜程送了一個閨蜜跟拍 但是時間只有半小時 底片也只能選五張 不給修片 如果需要就另加錢。下午去了三亞免税店 個人感覺不是很便宜 有些東西還不如機場的日上免税 不過挺大的 大牌也不少

  最後一天就是回家啦。最近飛北京的航班沒有不晚點的。

  (2017-05-25)


  這對來自美國俄亥俄州的夫妻分別叫Annie和Joby Johnston,他們結婚後沒有要孩子,想穩定了才要孩子,可是等他們事業穩定了,Annie始終沒懷上孩子

  Annie和Joby幾乎絕望了,他們仍然夢想要一個孩子,幸好Annie有個親姐姐Chrissy,她説願意幫助妹妹代孕

  於是Annie也同意了,並且她們為了最大限度的能夠懷上孩子,兩姐妹同時通過人工受孕,沒想到居然都成功了,她們非常的高興

  更是讓她們想不到的是,她們居然還是懷的雙胞胎,這讓姐妹兩更是措手不及,因為4個孩子對她們來説,卻實是壓力大

  到了臨產期,她們都進了醫院,Chrissy先被推進手術室,生下一對雙胞胎男孩

  過了兩個小時,Annie也被推進產房,一對健康的雙胞胎女嬰降生

  四個孩子全歸Annie家養,Chrissy雖然對自己生下的孩子有絲絲不捨,但對她來説,還是妹妹的幸福最重要!

  (2017-04-21)


  在我比較小的時候(大概就是十來歲的時候)我聽母上大人説我們村主任小齊齊主任的老岳父是我們村上一任村長,小齊主任的岳父姓馬,叫馬德忠,名字據説還是當時的文化人給起的,也是應了這個名字,老馬主任一生都在這個村裏為村裏作貢獻,到了70年代自己家裏連個像樣的衣服都沒有,老馬主任的媳婦還是當時在路邊撿的逃荒女,逃荒女本以為是村主任自己不用在逃荒了,結果發現還不如自己逃荒時候吃的飽,就在和老馬書記在一起的第四個年頭留下生的雙胞胎姑娘馬春泥和馬春雨跑了,老馬主任一個人是又當爹又當媽的把兩個姑娘拉扯到20歲。

  到了該説漢子的時候,妹妹春雨説,姐姐先看我還想在家裏多待幾年。姐姐春泥説姐姐還想多照顧父親一段時間。老馬書記説:“兩個一起找最好找一對兄弟,即使姐妹又是妯娌能多幫襯過日子!”就這樣找到了小齊主任一對兄弟。忘了説,小齊主任名字也奇怪,叫齊曉齊,弟弟的名字也叫齊曉琦,兩人同音不同字,據説是應為當時看肚像是個女孩,也只准備了一個人的名字,村裏登記的時候不知道給哪個用這個女氣名字,村上唯一的教書老師給做的決定都叫qixiaoqi,誰先出來誰用準備的另一個再起名字。

  小齊書記的名字女氣,人缺長的一點也不女氣,到高中畢業的時候反而高高大大像個下地幹活的漢子,到時小齊書記的弟弟長的清清秀秀像個姑娘,媒婆給兩家介紹的時候説,這姐姐妹妹是同一天出生的小齊兄弟兩個也是同一天出生的只不過隔了一年,也算緣分!

  按照當時的老馬書記的想法姐姐要和哥哥在一起,妹妹要和弟弟組成家庭,結果誰能想到,妹妹看上了哥哥,原來妹妹從小就希望有個哥哥能保護自己,帶自己爬上退自己盪鞦韆。而姐姐對哥哥小齊主任感覺平平淡淡反而喜歡弟弟多一些,原來妹妹小時候多淘氣,姐姐想把妹妹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可是一會又髒了,時間長了也習慣了,卻在也心裏留下了種子,見了小齊弟弟這種子突然頂了頂土地!這可怎麼辦?老父親雖然寵愛自己家的兩個女孩,心疼他們沒有媽,在這樣的大事上卻是説一不二的,兩個姐妹合計,妹妹變姐姐,姐姐變妹妹,從此春泥變成了春雨,春雨變成了春泥,只稱名字不叫姐妹。

  結婚後大家總覺的哪裏不對,卻也説不出來只當結婚轉了性子。父親似乎看出了什麼,卻也沒説什麼。後來小齊主任接任了老岳父的村主任,小齊弟弟和姐姐春泥再外打拼也有了不小的成就。

  那是還小,我問媽媽這事情你是怎麼知道的,媽媽説,你姥姥就是當年的媒婆,你姥姥説有些姻緣天註定有些姻緣人來作,不説,看着就好。

  (2017-04-17)


  姐妹們,“女人”節又要到啦!為了更好的維護我們權益,捍衞我們的地位,下面這些我們要好好的學起來哦~~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政治權利

  第三章 文化教育權益

  第四章 勞動權益

  第五章 財產權益

  第六章 人身權利

  第七章 婚姻家庭權益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九章 附 則

  (1992年4月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5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的決定》修正)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婦女的合法權益,促進男女平等,充分發揮婦女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作用,根據憲法和我國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法。

  第二條 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國家保護婦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權益,逐步完善對婦女的社會保障制度。

  禁止歧視、虐待、殘害婦女。

  第三條 保障婦女的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城鄉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應當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保障婦女的權益。

  國家採取有效措施,為婦女依法行使權利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四條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採取組織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婦女權益的保障工作。具體機構由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五條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和各級婦女聯合會代表和維護各族各界婦女的利益,做好保障婦女權益的工作。

  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應當在各自的工作範圍內,做好保障婦女權益的工作。

  第六條 國家鼓勵婦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強,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婦女應當遵守國家法律,尊重社會公德,履行法律所規定的義務。

  第七條 對保障婦女合法權益成績顯著的組織和個人,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政治權利

  第八條 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政治權利。

  第九條 婦女有權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第十條 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中,應當有適當數量的婦女代表,並逐步提高婦女代表的比例。

  第十一條 國家積極培養和選拔女幹部。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在任用幹部時必須堅持男女平等的原則,重視培養、選拔女幹部擔任領導成員。

  國家重視培養和選拔少數民族女幹部。

  第十二條 各級婦女聯合會及其團體會員,可以向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推薦女幹部。

  第十三條 對於有關保障婦女權益的批評或者合理建議,有關部門應當聽取和採納;對於有關侵害婦女權益的申訴、控告和檢舉,有關部門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壓制或者打擊報復。

  第三章 文化教育權益

  第十四條 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權利。

  第十五條 學校和有關部門應當執行國家有關規定,保障婦女在入學、升學、畢業分配、授予學位、派出留學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第十六條 學校應當根據女性青少年的特點,在教育、管理、設施等方面採取措施,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

  第十七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必須履行保障適齡女性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除因疾病或者其他特殊情況經當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對不送適齡女性兒童少年入學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由當地人民政府予以批評教育,並採取有效措施,責令送適齡女性兒童少年入學。

  政府、社會、學校應針對適齡女性兒童少年就學存在的實際困難,採取有效措施,保證適齡女性兒童少年受完當地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第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規定把掃除婦女中的文盲、半文盲工作,納入掃盲和掃盲後繼續教育規劃,採取符合婦女特點的組織形式和工作方法,組織、監督有關部門具體實施。

  第十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組織婦女接受職業教育和技術培訓。

  第二十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執行國家有關規定,保障婦女從事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和其他文化活動,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第四章 勞動權益

  第二十一條 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勞動權利。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在錄用職工時,除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禁止招收未滿十六週歲的女工。

  第二十三條 實行男女同工同酬。

  在分配住房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

  第二十四條 在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務等方面,應當堅持男女平等的原則,不得歧視婦女。

  第二十五條 任何單位均應根據婦女的特點,依法保護婦女在工作和勞動時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適合婦女從事的工作和勞動。

  婦女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受特殊保護。

  第二十六條 任何單位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為由,辭退女職工或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國家發展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衞生事業,為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婦女獲得物質資助創造條件。

  第五章 財產權益

  第二十八條 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財產權利。

  第二十九條 在婚姻、家庭共有財產關係中,不得侵害婦女依法享有的權益。

  第三十條 農村劃分責任田、口糧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權利,不得侵害婦女的合法權益。

  婦女結婚、離婚後,其責任田、口糧田和宅基地等,應當受到保障。

  第三十一條 婦女享有的與男子平等的財產繼承權受法律保護。在同一順序法定繼承人中,不得歧視婦女。

  喪偶婦女有權處分繼承的財產,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二條 喪偶婦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公、婆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其繼承權不受子女代位繼承的影響。

  第六章 人身權利

  第三十三條 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人身權利。

  第三十四條 婦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剝奪或者限制婦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婦女的身體。

  第三十五條 婦女的生命健康權不受侵犯。禁止溺、棄、殘害女嬰;禁止歧視、虐待生育女嬰的婦女和不育婦女;禁止用迷信、暴力手段殘害婦女;禁止虐待、遺棄老年婦女。

  第三十六條 禁止拐賣、綁架婦女;禁止收買被拐賣、綁架的婦女。

  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必須及時採取措施解救被拐賣、綁架的婦女。被拐賣、綁架的婦女返回原籍的,任何人不得歧視,當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做好善後工作。

  第三十七條 禁止賣淫、嫖猖。

  禁止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婦女賣淫或者僱用、容留婦女與他人進行猥褻活動。

  第三十八條 婦女的肖像權受法律保護。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通過廣告、商標、展覽櫥窗、書刊、雜誌等形式使用婦女肖像。

  第三十九條 婦女的名譽權和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宣揚隱私等方式損害婦女的名譽和人格。

  第七章 婚姻家庭權益

  第四十條 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權利。

  第四十一條 國家保護婦女的婚姻自主權。禁止干涉婦女的結婚、離婚自由。

  第四十二條 女方按照計劃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術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四十三條 婦女對依照法律規定的夫妻共同財產享有與其配偶平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不受雙方收入狀況的影響。

  第四十四條 國家保護離婚婦女的房屋所有權。

  夫妻共有的房屋,離婚時,分割住房由雙方協議解決;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離婚時,女方的住房應當按照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協議解決。

  夫妻居住男方單位的房屋,離婚時,女方無房居住的,男方有條件的應當幫助其解決。

  第四十五條 父母雙方對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監護權。

  父親死亡、喪失行為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擔任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的,母親的監護權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四十六條 離婚時,女方因實施絕育手術或者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處理子女撫養問題,應在有利子女權益的條件下,照顧女方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七條 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育齡夫妻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劃生育,有關部門應當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藥具和技術,保障實施節育手術的婦女的健康和安全。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八條 婦女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被侵害人有權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婦女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被侵害人可以向婦女組織投訴,婦女組織應當要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處,保護被侵害婦女的合法權益。

  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法規定侵害婦女合法權益,其他法律、法規已規定處罰的,依照該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

  第五十條 有下列侵害婦女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並可根據具體情況,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一)對有關侵害婦女權益的申訴、控告、檢舉,推諉、拖延、壓制不予查處的;

  (二)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錄用而拒絕錄用婦女或者對婦女提高錄用條件的;

  (三)在分配住房和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務等方面,違反男女平等原則,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的;

  (四)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為由辭退女職工的;

  (五)劃分責任田、口糧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違反男女平等原則,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的;

  (六)在入學、升學、畢業分配、授予學位、派出留學等方面,違反男女平等原則,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的。

  對侵害婦女權益的行為提出申訴、控告、檢舉的人進行打擊報復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或者給予行政處分;國家工作人員進行打擊報復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一條 僱用、容留婦女與他人進行猥褻活動的,比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 侵害婦女的合法權益,造成財產損失或者其他損害的,應當依法賠償或者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第九章 附 則

  第五十三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根據本法制定有關條例,報國務院批准施行。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根據本法制定實施辦法。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可以依據本法規定的原則,結合當地民族婦女的具體情況,制定變通的或者補充的規定。自治區的規定,報全國人民代表 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自治州、自治縣的規定,報省或者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生效,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2017-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