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貓飼養員被指捕殺猛禽 掏鳥案子未完又來一樁

  熊貓飼養員被指捕殺猛禽,掏鳥案子未完又來一樁!近日,有網友在微博上發佈消息稱,中國保護大熊貓研究中心雅安碧峯峽基地工作人員何某平日裏玩鷹獵,此外還非法飼養、捕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同時附上了幾張何某發到網絡的相關照片作為證據。發佈該消息的網友劉先生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自己與何某在十年前相識,最近一年,何某經常在微信朋友圈裏發自己養鷹、捕獵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和吃鳥的照片。27日,中國保護大熊貓研究中心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何某確實為中心的熊貓飼養員,但何某向單位否認了這些舉報內容,稱自己是在救護這些猛禽,現已放歸自然。目前,中國保護大熊貓研究中心已就此事進行調查。

熊貓飼養員被指捕殺猛禽 掏鳥案子未完又來一樁

  熊貓飼養員捕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劉先生告訴記者,他和何某於2005年在一個野生動物保護論壇裏相識,從去年開始,他發現何某經常在微信朋友圈裏上傳一些其與鷹、紅隼等猛禽合影的照片,而且鷹的腳上還拴有腳絆,同時,還有仙八色鶇等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躺在地上的圖片。“我算了一下,從去年到今年,在他的朋友圈照片裏一共出現過大概七隻猛禽,有的猛禽都躺在地上死了。”更讓劉先生“實在看不下去”的是,最近一段時間,何某開始發吃鳥的照片,“太來氣了,所以我就把他發的這些照片放到微博上,讓大家都看看。”

  劉先生認為,從照片及何某的表述來看,何某的行為屬於玩鷹獵,此外還涉嫌非法飼養和捕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對此,劉先生解釋説,鷹獵就是“把鷹馴熟了,用鷹去抓動物給人”,“我國規定,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是不能私人飼養的。”

  而根據劉先生提供的朋友圈截圖,何某最近一次更新動態是在11月29日,當天,他上傳了四張照片,有兩張是類似鷹的猛禽照片,還有兩張是鐵盆裏裝有許多被拔毛鳥類的照片,並附上文字“太美味了”。

  從事動物保護工作的王女士在看過劉先生髮的照片後告訴記者,何某在11月29日發的類似鷹的猛禽照片為紅隼,也就是紅鷹,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而被拔毛的照片因為比較模糊看不清是什麼鳥類。此外,王女士稱,劉先生提供的這些圖片裏,除了紅隼,還有鳳頭鷹、大鵟、仙八色鶇等,同樣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通過圖片,王女士也認為,何某的行為是鷹獵,“因為猛禽的跗趾上拴着腳絆,真正做野生動物救助的是不會給猛禽拴這個東西的。”

  當事人曾否認曝光內容

  劉先生表示,他把這些內容發在微博上後,何某曾經找過他,對他曝光的內容,何某都不承認。根據劉先生提供的聊天記錄,何某稱,劉先生的舉報是個誤會,“你看到的照片都是救護的,傷好了之後全部放生了。”

  至於那一盆被拔毛的鳥,何某解釋稱,那是麻雀,“朋友在早菜市場買菜時看到有人在賣,拍了照片覺得好玩就發給我,我覺得好奇就發到網上了,是炫耀。”而其在QQ空間裏回覆他人的評論“搞那麼多小雀”時,他卻回覆稱“多得爆,自己動手。”

  昨日,記者試圖聯繫何某,但何某一直沒有回應。

  大熊貓研究中心:對此事正在調查

  近日,中國保護大熊貓研究中心宣傳部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何某為中心的熊貓飼養員,前段時間被派到浙江工作。該工作人員稱,中心已獲知了劉先生在微博上曝光的內容,隨後便聯繫上了何某,“當時他對這些行為是持否認的態度的”,但對於具體的細節,中心仍在調查。至於猛禽的來源,該工作人員説,何某曾表示,照片中的猛禽、鳥類都是救護而來,現在都已全部放歸自然了。

  “要是情況屬實的話,這事的後續就要交給有關部門處理了。”該工作人員稱,如有結果,會及時向外界公佈。

  根據《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鷹類、隼科(所有種)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而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十六條規定:禁止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第二十二條規定,禁止出售、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需要出售、收購、利用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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