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被帶到整形醫院做了微整
小包和小茹是同學,今年19歲,是台州電大大二學生,下學期開始實習,兩人就想着找份工作。他們在58同城看到台州某個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招聘文員,就應聘去面試。
“公司説文員的職位滿了,問我們會不會打遊戲?我説會,張某就建議我們當遊戲主播,工作輕鬆賺錢也多。”小茹説,他們當時沒有答應説回去想想。回家後,小茹收到公司發來的短信,讓他們第二天帶上身份證、銀行卡和一寸照再來複試。
兩個男生商量後,決定再去看看。8月3日中午11點左右,小包和小茹再次來到這家公司,張某説領導在開會,在等待了20分鐘後,張某和另一個男同事就帶小包和小茹去了愛美美萊美容整形醫院。
公司出錢怎麼變成了貸款?
“本來説是去醫院諮詢一下,到醫院説要做微整,張某説做了微整後上鏡好看,費用是公司出,沒有提貸款的事。”小包説,“整形醫院一名諮詢師坐在他們對面,做出來一套美容方案,説哪裏需要打,我們的銀行卡和身份證也被拿過去,説登記用。”
接着,醫院另外一名工作人員拿了小包和小茹的手機操作貸款。
小包的手機顯示,下午1點14分,他收到一條“即分期”發來的短信:您申請的消費貸款30000元已審批通過!還款日為次月12日,還款方式為微信主動還款,每月還款金額為1550元。
看到3萬元的金額,小茹嚇了一跳。“我問貸款的錢為什麼沒到我的賬號?對方説,你不用看這個餘額,到時還款日會提醒,公司每個月分期幫你還。意思是我們幹多久,公司會幫你還多久。”小茹説,在自己追問工資待遇和公司還款方式時,張某和同事的回答不一樣,他也聽得一頭霧水。
打完針後,小包和小茹到公司簽了一份“星計劃簽約合同書”,合同期限為一年,即從2017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3日。甲方保證乙方每個月收入保底3500元。兩個男生並沒有拿到合同,只是讓他們拍了照。
因為打了玻尿酸,公司讓小茹和小包在家休息3天后再來上班。
回到家後,小包的表哥盧先生知道了貸款的事,想想不對勁,“好好的去面試,怎麼被帶去整形了?如果這貸款是公司出錢,為什麼要小包來貸款。而且每個月還款錢也是從兩個孩子的工資里扣,這不也是孩子自己承擔嗎?”盧先生感覺這兩個孩子被騙了,“我懷疑公司是誘導孩子去整形消費。”
小包表示,工作人員用手機操作貸款後,有電話打過來確認,自己的確同意貸款了,但當時是受到工作人員影響,完全沒有了自己的主意,“一開始明確是公司出錢,我以為會一次性還上。後來才知道是我們自己貸款,今後以每月的工資扣。”
包媽媽知道兒子貸款的事後,一晚上沒睡着,“兩個孩子不懂事,還在讀書,一步步被套進去了。你説好好的男孩子,有必要去打整形針嗎?還沒工作,就欠了3萬元的債。”
招聘公司:微整貸款個人意願,沒有強制
8月4日中午,記者陪同小茹和小包以及家長一起來到星燦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為何小包和小茹過來求職,卻被帶到了整形醫院?一名長髮的女性工作人員回應了此事。
“當主播要火要賺錢肯定要顏值高點,做微整也是個人打造形象,但這是個人意願,沒有強制性,打玻尿酸也是他們簽字後再打的。”這名工作人員説,小包和小茹雖然是學生,但是是一個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他們自願申請貸款,一步步操作下來,他們都是知曉的。
小包和小茹説:“貸款是醫院工作人員拿他們手機操作的,操作完後才知道貸款。”
隨後,工作人員拿出兩人的合同,稱合同有兩個方案呢,在酬金及税費這一項,小茹和小包選擇的是方案二,即所得報酬全部歸乙方所有,所有的投資費用甲方有權從乙方勞動報酬里扣除!簽約起內,可以分期還款給甲方,如果乙方終止合同,乙方應一次性償還甲方所有因乙方產出的全部費用。
記者瞭解到,這裏説的所得報酬主要指直播平台粉絲刷禮物的收入,合同意味着“即分期”每月1550元貸款由公司還,但得從小茹和小包的工資裏面扣除。
工作人員建議,他們可以選擇合同的第一個方案,公司會給他們保底3500元/月,“即分期”貸款不從工資里扣,但甲方要收取乙方45%的所得報酬。
被問及還願不願意做主播的工作,小包和小茹直搖頭。小茹的媽媽也不放心繼續讓孩子在這裏工作:“他們還是學生,沒有償還能力,無緣無故拉去打針幹嘛,是賺打針的錢。”
對於家長提出終止合同,工作人員還是建議小包他們繼續做主播:“可以在家用手機直播,一天保證4個小時就可以了,公司也會對他們進行培訓。如果要解約,公司不會追究違約責任,但打針的錢得由小包和小茹負責,針是打在他們臉上,公司不會承擔。”
遇到這種事情,小編也非常痛心,究竟陷阱還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編歸納的5個例子!
1.試用期被無端延長或辭退
按合同約定,一般求職都會有3個月到6個月的試用期。有些單位利用這一條款,要麼在這一期間少付工資,要麼到期後蓄意辭退。
還記得幾年前,因為要回老家謀發展,我在年前毅然決然的裸辭了,雖然已經有了3年的工作經驗,但在求職時,因為心切,遭遇了職場中第一次陷阱,即試用期被無端延長。不同於沒有經驗的畢業生而言,因為有工作經驗,所以在面試時,被承諾試用期最長3個月,短則1個月。然而,3個月試用期過後,我遲遲未等來轉正通知,卻被告知試用期需要6個月,無形中損害了我權益。因為試用期內只有基本工資,沒有績效工資,而且也不給繳納社保。如果一開始就説需要6個月的試用期,我壓根就不會應聘該崗位。
相比試用期被延長,還有一種求職陷阱更可怕,即試用期過後被辭退。半年前小吳應聘了某公司的駕駛員崗位。單位承諾3個月試用,試用月薪資為3000元,轉正後為3500元。當小吳按約定即將做滿3個月,欣喜地以為可以轉正時,卻接到了單位的辭退通知,理由是招到了更合適的人。失業後的吳先生在查找新的招聘信息時,發現該單位仍然還在招聘汽車駕駛員。
一些用人單位變着法子延長招聘信息有效期,歸根到底還是為了打求職者”試用期“的小算盤。”試用期一滿,這些用人單位便辭退先前招的求職者,用新招的代替。如此,循環往復。
2.承諾的高薪待遇不能兑現
很多辭職跳槽的人,為的就是追求更高的薪水和職位,然而,也有不少職場人遭遇了陷阱,即承諾的高薪待遇不能兑現。有些單位為了招聘到優秀人才,有時會在面試時口頭許諾一些工資、住房等方面的優厚待遇。可等到崗後,卻發現這些待遇根本不能兑現。
對於許多帶編制的正式崗位,都需要轉人事檔案。劉先生是一名設計人員,工作能力突出,為了提高薪資待遇,他從一家大公司的普通設計人員跳槽到中小公司當部門主任,面試時承諾年薪制,税後年薪20萬元。等工作1年半後真正進行結算時,劉先生卻發現自己的薪水根本沒有20萬元,只有15萬元不到。他找單位領導理論時,得到的答覆是誰承諾找誰去,公司沒有這樣的規定。而這時即便他想辭職不幹,人事檔案也有可能被扣留好長一段時間。因此求職時一定要注意,口説無憑,合同為據,關鍵還是簽好合同,在合同中明確好待遇問題。
3.以招聘為名佔用智力成果
有些單位以招聘為名,在收集求職者資料和組織面試的過程中,要求求職者提供成果展示,並以此竊取求職者勞動成果。
某軟件公司招聘一些程序員、美工等崗位,公司經營狀況良好,工作環境整潔,招聘流程正常,崗位提供的薪酬符合市場價位,一切看似都在常理。應屆畢業生小張,初試合格後進入筆試階段。筆試內容:上機編寫一段程序,使用規定的編程語言,時間不限,可以上網查詢相關資料,但不能相互交流,只要能完成目標。一個教室裏,八個求職者,每個人的試題不同,幾個年輕人無意中發現,看似八段程序,其實恰巧能合整合成一個項目……結果可想而知,八人無一被該公司錄用。
正值求職旺季,求職者和用人單位都在擦亮眼睛挑選自己中意的另一方。然而,就在紛至沓來的各種招聘會上,有些用人單位卻以招聘為幌子,收取簡歷、組織面試,竊取着應聘者殫精竭慮做出的一份份計劃書、策劃創意和科研成果。求職者丟了無形資產--思路,卻沒得到工作,而用人單位卻樂得吃上一頓營養豐富的“免費午餐”。
4.招聘崗位名不副實
有些單位在招聘時按照崗位來招聘,但求職人報到後卻安排到其它崗位。如某些公司通過招聘管理崗位如儲備幹部吸引人前去求職應聘,到崗後卻被告知是業務人員,需要先進行銷售。這種類型的陷阱,各行各業幾乎都存在,但保險業尤其突出。公司開始是以招聘秘書、行政人員為名目,使求職者加入。上班後會發現,工作沒有底薪、更沒有員工福利,只有賣出保險產品才有收入。
方韻學的是工商管理專業,為人安靜不張揚,不喜銷售,就想找個偏管理或行政的崗位。在求職時,方韻發現某公司正在招聘“儲備人員”一崗位,招聘信息上標註的薪資價位頗令她滿意,小方就立即向該公司投遞了簡歷。但在面試的過程中,該公司卻不斷地對其營銷方面的能力進行提問,並向其介紹保險方面的業務。最終,在小方的追問下,該公司才承認其實質是保險公司招聘保險業務員,招聘信息上標註的薪資也是需要通過業績提成才能達到的。小方頓感自己白跑了一趟,受到了欺騙。
之所以保險推銷員這一崗位在求職者中不太受歡迎,可能信用危機是主要原因。一些用人單位為了“掩人耳目”就用一些比較動聽、模糊的崗位名稱來吸引求職者。
5.招聘員工來當客户
某些投資諮詢公司在錄用求職者從事“期貨交易員”崗位後,要求每位錄用者參加為期數天的培訓,並在培訓後自付一定費用開户進行實盤操作。鑑於此類自費實盤操作行為對求職者具有較大的風險,甚至存在可能的招聘欺詐嫌疑。
我的一個朋友莉莉,學的是數學專業,不久前在鄭州應聘了某公司的期貨交易員崗位,面試後,公司即表示錄用。隨即,公司進行了為期一週的培訓,並要求所有參加培訓的學員自付7000元來開户進行實盤操作。剛開始,莉莉還想着自己在工作之於可以學學理財知識,既可以幫人賺錢,還可以積累經驗。哪曾想,要想獲得業績提成,必須要承攬資金進來。可自己是新手,哪有人願意在她那開户進行操作呢,不得己,只能自掏腰包進入交易賬户。幹了幾個月後,不但沒有賺到錢,還把自己的本金賠在裏面了。
5個例子還不夠嗎?還有10大求職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