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肇慶市懷集縣警方
向媒體對外通報
近日,懷集警方抓獲了
非法捕獵、網上銷售野生動物的
犯罪嫌疑人2名
6月16日下午,懷集警方接到羣眾舉報稱,在懷集縣中洲鎮三聯村委會水逕村有人抓到了一頭山豬,並宰殺山豬肉出售。同時,懷集網警網絡巡查發現,有人在微信中發佈出售山豬肉等信息。
網絡配圖(圖文無直接關聯)
警方迅速彙集線索、研判案情,初步分析中洲鎮的一名男子郭某煊有作案嫌疑。在6月16日傍晚,正在中洲鎮白良村路段運輸山豬肉的郭某煊被查獲,警方當場繳獲山豬肉共13小袋共15公斤。
民警繼而在郭某煊住處的廚房,發現了山豬的內臟、山豬肉,在鍋內還發現了煮熟的山豬肉及山豬內臟,另外在其家附近檢查發現了其宰殺山豬的現場。於是,民警依法傳喚其到縣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受調查。
警方經偵查及審訊後查明,6月14日,犯罪嫌疑人郭某煊夥同李某弟在懷集縣洽水鎮“燕仔坑”山場用鋼絲銓(鋼絲獵套、電子報警器)等器具捕獲了一隻山豬(野豬)。
6月16日,兩人在中洲鎮三聯村郭某煊家附近的一間土磚舊屋內,宰殺該山豬並在微信上兜售山豬肉、豬內臟,之後郭某煊在運輸山豬肉的時候被民警查獲。
經警方敦促,犯罪嫌疑人李某弟於6月19日到縣公安局森林分局投案自首,並主動交代了其和郭某煊的作案經過。目前,郭某煊、李某弟已被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在進一步偵查中。
獵捕山豬本來就是一件
非常危險的事情
萬一在這個過程當中激怒了野豬
分分鐘命都保不住
----------------------------------
--------------------------------
此外,非法獵捕野生動物
是屬於違法行為
沒有必要為了錢財或者所謂的“野味”
把自己送進牢房!
來源:平安懷集、肇慶零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