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融合發展、鄉村振興戰略、美麗鄉村建設,國家出台了一系列鄉村發展政策,鄉村美了、農民富了,鄉村越來越有吸引力了,很多城裏人計劃在鄉村購置宅基地,享受“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的田園生活!
想法雖美好,但這是國家政策所不允許的!
宅基地是農民安身立命之本。宅基地須由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法申請取得,國家政策禁止城市居民到農村購置宅基地,非法建造的房屋無法確權登記,無法辦理不動產登記。
不能買,但是可以和農民合作發展鄉村旅遊項目、也可以承租經營
1.與農民合作,發展民宿、農家樂、鄉村旅遊等,農民以住房或宅基地入股,參與利潤分成。
所以,如果你有好的項目,可以以這種方式來享田園生活!既能坐享田園風光,又能帶動鄉村旅遊,促鄉村發展,還有收入可拿!
2.租賃自主經營。租賃農房或宅基地自主經營,而且政策規定租賃期限最長可達20年。
宅基地的所有權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個人只有使用權。隨着宅基地“三權分置”的探索實施,宅基地所有權、使用權以及農户的資格權可分別設置。城市居民及工商資本利用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進行經營性活動,其正當權益是完全有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