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輛失控的大客車在下坡的時候突然失控,將一名在路邊玩耍的5歲幼女撞飛,在搶救後最終於當天死亡。事後,幼女家屬要求肇事司機賠償95萬元,雙方就此僵持不下,最終交通法院介入才將這一起民事糾紛解決掉。
海峽導報訊 一輛客車突然失控,致使一名幼童被撞傷,經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事故發生後,死者家屬與肇事方、客車所屬公司在交警和司法局主持下多次協商無果。思明區交通法庭主動介入,對糾紛進行調解。
家屬情緒激動
幾個月前,林先生駕駛的大客車在下坡時,突然失控,將在路邊玩耍的5歲的琴琴(化名)撞傷,經搶救無效後於當日死亡。琴琴家人情緒一直較為激動。“好好的孩子就這麼沒了,什麼解釋都是沒意義的!”林先生及公司想對事件進行説明,但家屬牴觸情緒較大。“孩子沒了,你們就賠這麼一點?”對於家屬的賠償要求,肇事方以及公司也無法接受。雙方僵持不下。
經前期多次調解無果後,數十名家屬擁堵在調處中心大廳,情緒較為激動。
達成調解協議
交通法庭工作人員得知這一糾紛後,主動介入,在調解室召集琴琴家人進行溝通,耐心詢問家屬具體困難以及要求,誠懇地傾聽他們的意見心聲,儘量拉近雙方的心理距離,促使雙方對交通法庭秉公辦理產生信賴,並逐步緩解琴琴家人情緒。
鑑於琴琴家人對林先生以及公司有牴觸情緒,調解工作人員採取了分開約談的方式,在調解室開展“背對背”調解。瞭解雙方的底線後,工作人員發現差距並非十分懸殊。在向琴琴家人、林先生、公司充分講解相關法律法規和賠償標準的基礎上,工作人員積極縮小雙方的預期差距,使得事故三方就賠償數額初步達成一致意見。
在調解中,針對林先生目前在看守所,其妻現場無授權委託書的情況,考慮到三方現場調解達成實屬不易,如改日等材料補齊後再組織三方簽訂調解筆錄和協議,可能會出意外,在充分向林先生妻子説明情況後,林先生妻子與交警一起到看守所補籤授權委託書。
經過半天的調處,三方當事人在調解協議上簽字,林先生以及公司賠償琴琴家人95萬元,其中林先生賠償12萬元,公司賠償剩餘部分。三方同意這一調解方案。
法官提醒
駕駛員在行車駕駛時,一定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如遇到車輛失控情況,需要沉着冷靜處理,務必將傷害以及損失降到最低點。如事故已經發生,應及時報案,立即搶救傷者,保護現場。同時,提醒家長也必須加強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避免不必要的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