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舒城:駕校教練等人涉嫌組織考試作弊案依法被提起公訴

由 圖門耘 發佈於 綜合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安徽檢察消息, 作為駕校教練,不思傳道授業、堅守職業規範,竟然夥同“黃牛”幫助學員在機動車駕駛證理論考試中作弊企圖通過考試,安徽省舒城縣境內五名駕校教練為其犯罪行為付出了法律的代價。2022年2月23日,舒城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梁某某等六人組織學員在機動車駕駛證理論考試中作弊一案進行了公開審理。

被告人梁某某為獲取非法利益,經駕校教練介紹,為學員參加機動車駕駛證科目一、科目四考試提供作弊設備,並通過作弊設備獲取試題,後利用無線通訊裝置向學員傳輸試題答案。

2020年1月22日,梁某某經孔某某等人介紹,組織學員劉某乙參加科目四考試作弊過程中,因劉某乙被考場工作人員發現,梁某某離開現場。同年10月22日,梁某某經葉某某、潘某某等人介紹,組織學員汪某某、徐某某參加科目一考試作弊被當場查獲。舒城縣檢察院認為,梁某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的規定,構成組織考試作弊罪;葉某某、孔某某等人為梁某某組織考試作弊提供幫助,系共同犯罪,亦應當以組織考試作弊罪追究刑事責任。

駕考的目的在於教授駕駛人安全文明出行知識,機動車駕駛員以作弊的方式僥倖通過考試,破壞了考試規則,違背了考試的公平性,挑戰了國家考試製度的權威性,駕考者本人未能掌握基本駕駛常識,難免成為“馬路殺手”,對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極大威脅。駕考教練員作為特殊技能的培訓人員,理應督促學員掌握駕駛理論知識、堅守職業操守和規範,為社會培養合格的機動車駕駛員,而非為了謀取不法利益,充當學員與提供考試作弊人員間的掮客,“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一切觸碰法律邊界的行為終將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