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周斌
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補充、修改部分罪名(如下圖),該規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來源:法治日報
來源:法制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周斌
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補充、修改部分罪名(如下圖),該規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來源:法治日報
來源:法制日報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16 字。
轉載請註明: 注意!這些罪名改了!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