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君子一般不與人爭,爭也要有君子之風度
人與人之間難免會發生利益衝突,有的人為了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與人爭鬥,還有的人為了多吃多佔與人拼得你死我活,爭鬥的結果不是一方受到傷害,就是兩敗俱傷。
“爭”,本作“爭”,上為“爪”,代表的是一隻手覆在上面;下為“又”,代表右手;中為“丿”,代某事物。“爭”是一個會意兼指事字,表示兩人兩手在爭奪同一件物品,相持不下。“爭”,是人佔有慾的一種表現。
孔子認為,“君子無所爭”,作為君子,心中有崇高的追求,有遠大的目標,在大事上下功夫,在日常繁瑣的小事上沒有什麼可與人計較的,在眼前的蠅頭小利上沒有什麼可與人爭的。
有時候本來兩個人有一些小矛盾,也不是什麼大事,如果有一個主動退一步,這個事就過去了。可是,有的人並不這樣認為,認為忍讓是怕的一種表現,是主動示弱,是長別人威風滅自己的志氣,就是斤斤計較,死不退讓。本來一點小事,演變成時時處處明爭暗鬥,就是為了“不蒸饅頭也要爭口氣”,爭到最後,忘記了初衷,就是為了爭面子,寧願犧牲利益,也要爭口氣。
爭的對立面就是謙讓,孔子認為,面對紛爭,只要不是原則性的問題,要以禮相讓。孔子就拿比賽射箭一事説,“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要説有爭,一定要顯出個高低來,也就是射箭了吧。
在體育競技場上,都想得第一名,拿下冠軍的獎盃。在世界級的比賽中,當中國運動員獲得了冠軍時,我們就會為他們歡呼,為他們叫好,這代表的是祖國的榮譽,為國爭光。對於每一個運動員來説,誰又不想得冠軍呢?
射箭在現代是一項有勝負較量的體育比賽,在古代是一種禮,射禮最能體現一個人的德行。射箭之前和之後,態度都很恭謙,禮讓有加。
比賽之前,雙方先是互相作揖致敬,一邊謙讓地登上射壇進行比賽。比賽結束後,不論誰輸誰贏,走下堂後,互相敬酒,贏得的人沒有居傲,輸得的人也不會心不甘。孔子説,如果説這也叫爭,爭也要有君子的風度。這種“爭”,應該看作是“爭”的最高境界。
比賽不只是為了輸贏,也是彼此之間切磋技藝,互相學習,取長補短,使彼此的技藝不斷精進,而不是為了爭一時之短長。為什麼有的運動員在場下練得很好,一上場就發揮失常,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把輸贏看得太重,心理壓力大,反而影響了正常發揮。
比賽的時候,心態一定要放平和,盡心盡力把自己的水平發揮到出來,如果輸給了對方,説明自己技不如人,不要遷怨於對手,而是反省自己,哪些方面不如人,如何進行改進。而贏了的人,也不要得意洋洋,要更為謙和和大度。這樣的爭,不傷和氣,這才是君子之爭。
小人大事小事都要爭強好勝,他們爭的是心氣,如果贏了會沾沾自喜,自以為了不起,看不起輸者;如果輸了,就會心理不平衡,對贏者心生嫉妒,懷恨在心。
人處在社會中,要工作,要生活,完全不爭是不可能的,孔子“爭也君子”。在大是大非面前一定要爭,要旗幟鮮明地表明自己的態度,不能含糊其辭;爭的時候要有風度,有禮有節,不能負氣而為,爭得得體;爭的結果要相互促進,相互和諧,實現共贏,不能傷和氣。可以説,從“爭”上,可以看出一個人的修養和道德水平的高低。
不爭的人一定就是真君子嗎?有3種人,就是不能成為君子。
第一種人是不論是非的人,看起來為人敦厚,實際上是根本沒有是非觀念,為人處世明哲保身,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第二種人故意含糊是非的人,明明知道是非,在是非面前亮明自己的觀點,故意含糊其辭,無原則逢迎。
第三種人高談闊論的人,以自我為中心,信奉老莊哲學,不存是非之辨。
這三種人都回避矛盾,混淆是非,雖作“不爭”之姿態,但不能稱為君子。
現代社會,競爭是無處不在,與人爭在所難免,不參與競爭也是不可能的。怎樣才能做到“爭也君子”呢?
第一,不與俗人爭浮利,不與文士爭虛名,不與無謂人爭閒氣,減少無謂的爭鬥;第二,有度地謙讓,要有寬廣的胸懷,在不違背原則的情況下,適當忍讓,不去爭那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勞神費心,得不償失;第三,公平競爭,光明正大,不搞“小動作”,不在暗地裏“使絆子”,爭要爭得有風度。
現實生活中,每個人的要求、願望、目的各不相同,難免會發生矛盾與紛爭,如果都能夠做到相互禮讓,不但有利於緩解矛盾,平息爭鬥,而且有利於實現人與人之間的團結和睦、融洽相處,最終也有利於雙方利益的共同實現和共同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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