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和每一個家庭都息息相關
醫保個人(家庭)賬户將於明年年底前取消
將如何影響我們今後的醫保待遇?
醫保個人(家庭)賬户中的錢會不會被清零?
取消後又有什麼新辦法實施?
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一、什麼是醫保個人(家庭)賬户
2016年,國務院印發《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將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統籌為城鄉居民醫保。原新農合、原城鎮居民醫保中有個人(家庭)賬户的,也帶進了城鄉居民醫保。有的地區在統籌城鄉居民醫保的過程中,設置了個人(家庭)賬户過渡。這樣,現在部分城鄉居民醫保中也有個人(家庭)賬户的存在。
01
確定了
居民醫保個人賬户20年底前取消
近日,國家醫療保障局、財政部印發了《關於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當中有一條規定:
實行個人(家庭)賬户的,應於2020年底前取消,向門診統籌平穩過渡;已取消個人(家庭)賬户的,不得恢復或變相設置。
政策內容公佈後,有新變化,實際問題作出了相關闡釋與規定,這些新變化具體有:
一、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新增30元,每人每年不低於520元
《通知》指明,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520元,新增財政補助一半用於提高大病保險保障能力(在2018年人均籌資標準上增加15元);
個人繳費同步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250元。省級財政要加大對深度貧困地區傾斜力度,完善省級及以下財政分擔辦法。地方各級財政要按規定足額安排財政補助資金,按規定及時撥付到位。
二、提升保障,高血壓、糖尿病等納入醫保報銷
《通知》着重提出要提高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建立健全城鄉居民醫保門診費用統籌及支付機制,重點保障羣眾負擔較重的多發病、慢性病。並且將高血壓、糖尿病等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具體方案另行制定。
此外還應提高大病保險保障功能。降低並統一大病保險起付線,原則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低於該比例的,可不做調整;
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由50%提高至60%;加大大病保險對貧困人口的支付傾斜力度,貧困人口起付線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全面取消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封頂線,進一步減輕大病患者、困難羣眾醫療負擔。
三、全面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尚未完全整合統一的地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於2019年底前實現兩項制度並軌運行向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過渡。
制度統一過程中,要鞏固城鄉居民醫保覆蓋面,確保參保率不低於現有水平,參保連續穩定,做到應保盡保;完善新生兒、兒童、學生以及農民工等人羣參保登記及繳費辦法,避免重複參保。
已有其他醫療保障制度安排的,不納入城鄉居民醫保覆蓋範圍;妥善處理特殊問題、特殊政策,做好制度統一前後政策銜接,穩定待遇預期,防止泛福利化傾向。
二、為什麼要取消個人(家庭)賬户
1、不是所有醫保個人賬户都會取消
小編提醒大家注意,這次國家醫療保障局和財政部聯合發佈的《通知》針對的是城鄉居民醫保,並不是所有醫保個人賬户。
也就是説,只有城鄉居民醫保中的個人(家庭)賬户會被取消,城鎮職工醫保不會受到該《通知》的影響。
2、為什麼要取消個人賬户
這些年來,醫保個人賬户結餘過多,基金沉澱規模較大,直接衍生了一些突出問題,在城鎮出現一類典型現象,即醫保卡變成購物卡!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自實行以來,濫用醫保卡騙保的行為屢禁不止。據瞭解,在不少城鎮地區,醫保卡成為城鎮職工在藥店消費米麪糧油、保健品、化妝品等日常生活用品的購物卡,其真正的價值沒有很好地體現。本應該用來救命的錢,卻變成了一筆閒錢,這顯然與醫療保險制度設計的初衷相違背。
3、取消個人賬户不等於“醫保清零”
很多人擔心,如果醫保中的個人(家庭)賬户要被取消,那自己卡里剩下的錢會不會被“清零”,就沒有了?
其實,門診統籌報銷的費用本來就不屬於個人(家庭)賬户,更不存在年底清零一説。換句話來説就是:就算取消個人(家庭)賬户,醫保卡餘額也不會清零,應該會把參保居民個人繳費部分和政府補貼部分資金計入統一的統籌基金賬户裏,不論是住院還是門診就醫,都可以按規定比例報銷。
4、取消個人賬户不會影響醫保待遇
雖然對於少部分人來説,醫保的個人(家庭賬户)沒有了,但是接下來就是門診統籌待遇的開始,城鄉居民也和城鎮職工一樣享受門診的報銷待遇了,這樣看病報銷會越來越方便,獲報銷比例也會慢慢變高。
02
個人醫保賬户誤讀
和你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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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51社保、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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