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消息,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原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盛光祖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盛光祖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盛光祖 資料圖
今年3月2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盛光祖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配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9月19日,盛光祖被開除黨籍,移送檢察機關起訴。
經查,盛光祖理想信念喪失,政治意識淡漠,對抗組織審查,熱衷迷信活動;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旅遊等活動安排,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
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
對親屬失管失教,縱容、默許親屬倚仗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
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靠海關吃海關”“靠鐵路吃鐵路”,用人腐敗和用權腐敗交織,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盛光祖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來源:長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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