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州
法院
少年強則國強
深州法院保護
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近年來,深州市人民法院始終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審判方針,堅持“寓教於審,懲教結合”的原則,積極探索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審判、幫教工作新舉措,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審前
設立專門機構、配備專業人員,落實審前調查制度、指定辯護制度
我院於2021年3月成立少年法庭,挑選業務能力強、專業素質高、審判經驗豐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的法官、人民陪審員審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從合議庭的組成上保障案件審理的規範化。審前,為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各項權利,我院嚴格按照法律規定指定辯護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幫助,且通過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學校、社區等進行調查,全面瞭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家庭情況、成長經歷、犯罪前後表現等情況,為庭審、幫教工作的開展奠定基礎。
審中
落實談心制度、嚴格執行不公開審理、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
在庭審過程中,我院嚴格落實談心制度,從審前調查的情況入手,對未成年被告人進行一對一談心,對其進行心理疏導,釋法明理。同時我院嚴格執行不公開審理制度,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場,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權益。法官從法律宣傳方面教育、家屬從親情方面喚醒、律師從榜樣方面挽救,讓未成年被告人迷途知返、重新做人。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法官始終嚴格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充分考量犯罪目的、行為手段、所致社會危害性大小、認罪悔罪態度、成長經歷等方面,對符合非監禁刑適用條件的被告人依法適用非監禁刑;即使不能適用非監禁刑,也要對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審後
堅持回訪制度
落實犯罪記錄封存制度
承辦法官通過家庭、學校、社區等途徑,對未成年被告人定期或不定期瞭解情況,針對不同被告人在“回訪幫教”時制定個性化的方案,從思想、行為上引導未成年被告人。近五年,我院通過走訪、電話回訪非監禁刑被告人20餘人,有效地降低了重新犯罪率。我院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關於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以保護未成年人改過自新、重新走上社會後,不會受到歧視。
延伸
延伸審判職能,落實普法責任
我院通過“普法進校園”、“送法到廣場”活動、法院門户網站、微信公眾號發佈未成年人保護的法律法規等形式,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告誡未成年人提高警惕,提高自我防護能力;同時利用刑法的威懾力告誡社會潛在犯罪人打消對未成年人犯罪的念頭,優化未成年人成長環境,更好地讓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法,國之利器,規範之源,穩定之基。少年,國之希望,社會未來,風華正茂。以國之利器守護國之希望,願明天的太陽照耀璀璨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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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 | 刑 庭 楊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