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新聞網9月26日晚發佈新聞公報,就12名香港疑犯涉嫌非法偷渡入境內地的案件,香港警方昨日(25日)接獲廣東省公安廳回覆,稱廣東海警局於8月23日上午9時許,在其管轄海域內查獲一艘涉嫌非法越境船隻,海警人員登船後發現12名港人,有關人士涉嫌“偷越國(邊)境罪”被依法拘捕。經初步調查後,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依法對該12名疑犯採取刑事拘留措施以作深入調查。通報稱,警方正調查是否有人組織及策劃跨境犯罪。
公報稱,調查發現該12人於8月23日早上約7時許在香港新界西貢布袋澳碼頭登上一艘由偷渡集團安排的快艇,並由其中一名疑犯負責開船,計劃經內地海域逃到台灣,以逃避在港涉案的刑責。他們登船前在港已向相關偷渡集團人員繳付一定資金,以作安排出逃費用。目前,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仍就案件進行調查,稍後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報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呈請對有關人士批准逮捕。
以下是港府新聞公報全文:
十二名香港疑犯涉嫌非法偷渡入境內地
就十二名香港疑犯涉嫌非法偷渡入境內地的案件,警方昨日(九月二十五日)接獲廣東省公安廳回覆,指廣東海警局於八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時許,在其管轄海域內查獲一艘涉嫌非法越境船隻,海警人員登船後發現十二名港人,有關人士涉嫌干犯“偷越國(邊)境罪”被依法拘捕。經初步調查後,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依法對該十二名疑犯採取刑事拘留措施以作深入調查。
調查發現該十二人於八月二十三日早上約七時許在香港新界西貢布袋澳碼頭登上一艘由偷渡集團安排的快艇,並由其中一名疑犯負責開船,計劃經內地海域逃到台灣,以逃避在港涉案的刑責。他們登船前在港已向相關偷渡集團人員繳付一定資金,以作安排出逃費用。
目前,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仍就案件進行調查,稍後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報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呈請對有關人士批准逮捕。
根據廣東省公安廳所提供的資料,以及翻查海事處航行監察系統和水警數碼雷達保安系統記錄,涉嫌偷渡的快艇於八月二十三日上午約七時許由布袋澳開出,並在同日上午約七時半於香港東南面水域離開香港水域界線,進入內地水域。該艘快艇及後超出上述系統有效偵測範圍,而水警數碼雷達保安系統最後偵測到該艘快艇的時間為同日上午八時許,當時快艇離開香港水域界限約10.9 海浬,正向東南方向航行。
另外,廣東海警局公告提及於八月二十三日九時許在其管轄海域內(21°54'00''N,114°53'00'' E)查獲一艘涉嫌非法越境快艇,公告提及的位置在香港水域界限以外東南方約 26 海浬。
警方正循是否有人組織及策劃跨境犯罪的方向調查上述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