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路況 |解讀交規 |車輛違法、記分查詢
為進一步規範全區道路交通秩序,加強對重點車輛的管理,廣豐區公安局交警大隊現公示一批我區重點車輛逾期未報廢名單。
請逾期未年檢車輛相關車主、駕駛員儘快前往交警大隊車管所、車輛檢測機構辦理補檢手續。
關於車輛年檢與報廢: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對連續3個週期未取得檢驗合格標誌的車輛,一律強制報廢,車輛所有人需辦理註銷登記業務。
重型貨車逾期未報廢(共3輛)
按車輛所有人姓氏拼音排序
麪包車逾期未報廢(共9輛)
按車輛所有人姓氏拼音排序
七至九座小型客車逾期未報廢(共138輛)
按車輛所有人姓氏拼音排序
如對公示內容有疑問,可攜帶相關證件至交警大隊車管所查詢、核實!
【來源:廣豐交警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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