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單車新國標過渡期將至,全國政協委員建言共享電單車規範發展

2019年電單車新國標實施,共享電單車的商業化不斷加速。在巨頭和資本的加持下,行業進入新的發展階段。二三線城市,乃至縣城成為共享電單車反覆爭奪的陣地。攻城略地之後,共享電單車的大面積堆放也時有發生。

今年兩會,全國政協外事委委員陳宗在《關於推進共享電動自行車規範發展的提案》中建議,出台《互聯網共享電動自行車管理指導意見》明確政策導向;明確共享電動自行車的公共交通產品屬性;強化監管評估,保障共享電動自行車新業態審慎發展。

電單車新國標過渡期滿,推動共享電單車行業健康發展

我國是電單車保有量大國。根據中國自行車協會2020年底披露的數據,我國電單車的社會保有量接近3億輛,已經成為民眾中短途出行的重要選擇。

伴隨着電單車的快速發展,大量超標車違規上路、超速、超載、違反交規等亂象屢禁不止。據公安部交管局道路交通事故統計年報顯示,2019年全國道路交通事故傷亡人員中,駕駛電單車死亡8639人,受傷44677人,平均每小時就有1名電單車騎行者死於道路交通事故。

另外,因為充電不當頻頻引發火災,對生命和財產造成極大威脅。據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數據顯示,全國每年約發生2000起電單車火災,其中80%在充電時發生。

為了提升電單車安全行駛和防火阻燃性能,新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從2019年4月開始實施,各地設置了兩到三年不等的過渡期。2021到2022年,從一線城市到二三線城市將逐漸迎來換車高峯期。

陳宗表示,“以此為契機,推動共享電單車行業健康發展,很有意義。一是安全標準化,共享電單車必須按新國標配置;二是騎行規範化,利用平台行駛數據與智慧信號燈和道路監控攝像系統進行協同指揮;三是充電集中化,按照應急管理部、公安部的要求建立集中充電區;四是監管智能化,通過共享電單車智能化物聯網終端與交管部門平台的數據實時交互實現有效管理;五是共享集約化,據測算一輛共享電單車可以替代6輛私人電單車;六是出行多元化,滿足市民短途出行需求以降低私家車出行頻率。”

實際上,目前國家層面尚未給予共享電單車一個清晰的定位和發展方向。而各地政府對於共享電單車行業監管也存在較大差異,有的地方積極探索精細化管理,有的地方則一禁了之。2020年11月底,長沙多部門約談了6家共享電單車企業,清退長沙街頭46萬輛共享電單車,保留上牌的6.5萬輛共享電單車。

近日,鄭州市城管局對過渡期結束後的電單車發展提出了新的解決方案,擬投放電單車,年底前淘汰200萬輛超標電單車,同時投放15萬台共享電單車。在上海、重慶、武漢、長沙等城市今年的兩會上,都有代表委員提出要儘快出台相關管理辦法。

明確共享電單車的公共交通產品屬性

共享電單車並不是新事物。在2017年共享經濟興起之時,共享電單車也應運而生。當時共享電單車主要在一二線城市運營,之後多家企業宣佈暫停運營。行業調整的背後,有資本退潮的原因,也有政策因素。

在一二線城市發展步伐放緩的共享電單車,在下沉市場迎來第二春。2019年4月,電單車新國標的實施成為共享電單車發展的新機遇。這一年中,哈囉助力車、松果電單車、小遛電單車加速在縣域市場佈局。

或許看到行業模式的可行性,2020年以來,滴滴、美團、哈囉等巨頭加速佈局,與雅迪、愛瑪、新日等電單車廠商合作快速拓展市場。一時間,滴滴、美團、哈囉、小遛等企業的共享電單車業務在一二線城市交鋒。

在共享電單車行業第二次爆發之後,無限投放與無序停放的問題被重視,行業開始進入規範發展階段。2020年以來,各地陸續清理整治共享電單車行業。

2020年3月,北京對“人民出行”作出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2020年12月,芒果電單車、小遛等6家違規投放共享電單車,被北京多部門聯合約談。此外,包括蘭州、衡陽、佛山、中山等在內的城市提出全面清理整治共享電單車,有的城市還要求限期清退。

對此,陳宗建議,主管部門充分發揮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級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重新修訂《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中關於共享電單車的內容,或出台《互聯網共享電動自行車管理指導意見》,明確行業發展的基本原則,加快制定行業標準、服務標準,指導地方政府按照安全第一、包容審慎、因城施策、屬地管理的原則,科學治理共享電單車行業。鼓勵地方政府結合“十四五”規劃編制《互聯網共享電動自行車發展規劃》,引導和支持共享電單車行業健康規範發展。

“明確共享電單車的公共交通產品屬性。把共享電單車納入城市綠色交通系統的組成部分,作為中短距離公共交通的有效補充。建議各地政府合理佈局慢行交通網絡,加大非機動車道建設,保障共享電單車合理通行空間,在居民區、寫字樓和商貿中心等集中活動區域,在公交和地鐵站點等集中出行區域,合理設置共享電單車停放點。”陳宗建議。

陳宗提到,強化監管評估,保障共享電單車新業態審慎發展。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相關共享電單車企業、用户等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協同治理機制,加強共享電單車管理規劃與建設。科學確定各城市投放總量,根據配額髮放實體號牌,建立與運營績效相關聯的容量管理機制,提高行業准入門檻、嚴格執行考核退出機制。通過績效評估,優秀的企業給予獎勵,得到更多的配額,讓運營不良的企業逐步減量退出市場,形成“有限開放、動態調控、理性經營”的市場競爭格局。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陳維城 編輯 李薇佳 校對 王心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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