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員考試《基礎知識》知識點:清單定額指引編制中的問題

1、清單項目對應定額子目缺項

《計價規則》之二:甘肅省建築及建築裝飾裝修工程中,61項清單項目未做定額指引,綜合各種因素劃分6種情況,其中部分項目需要消耗量定額儘快補充完善。

1)清單設置項目不合理的內容

如:填充牆項目。砌築工程項目劃分不但按砌築部位劃分,而且按砌塊種類劃分,同時又出現填充牆項目(屬於框架結構非承重牆體),明顯存在項目劃分不清晰,無法進行對應定額指引。其他如:其他板、螺栓等清單項目。

2)已包含在其他清單項目中的內容

如:連窗門項目。門窗工程項目劃分按門、窗、連窗門不同類型劃分,與消耗量定額的子目劃分有所不同,因此定額指引時,“連窗門”中的門、窗已分別指引到對應清單項目內。

3)新工藝及資料收集匱乏的內容

如:膜結構屋面。由於目前對此項工藝的施工資料收集不全面,而且屬消耗量定額缺項,因此暫未做定額指引。

4)施工工藝複雜,變化因素較大,定額無法合理確定消耗量的內容

如:錨杆支護、土釘支護項目。

5)不適合我省施工要求的清單項目

如:地下連續牆項目。適用與各種導牆施工的複合性地下連續牆工程。

6)由市場情況決定的清單項目

如:集中攪拌混凝土項目。商品混凝土的價格由行業協會統一發布,作為行業平均指導價,構成價格的消耗量不屬於定額指引範圍。

2、項目劃分原則不統一,造成定額指引存在一定漏洞

清單項目的劃分按綜合實體考慮,並沒有統一的劃分原則,按部位、材質、形狀、用途、開啓方式等等,這些本身造成定額指引時個別存在一定的問題。

如:表B.4.6金屬窗中,001-005大致按窗開啓方式劃分“推拉窗、平開窗、固定窗等”;006-007按窗材質劃分“彩板窗、塑鋼窗”。這樣劃分令人費解,“塑鋼窗”是否屬於“金屬窗”,“塑鋼窗”的開啓方式不同又如何劃分等一系列的問題,這些《計價規範》普遍存在的類似問題就給項目分項及定額指引引發了矛盾。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763 字。

轉載請註明: 造價員考試《基礎知識》知識點:清單定額指引編制中的問題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