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莫名揹負9年債務檢察機關發出再審檢察建議還當事人清白

由 公冶爾藍 發佈於 綜合

揹負9年的莫名債務終於清除了

辦案組幹警對案件疑點和證據展開討論研究。

“真是太感謝檢察官和法官了!我以為丈夫去世後,當時的事情就很難查清了,沒想到你們還是幫我清除了這一身莫須有的債務,讓我切實感受到了公平正義!”日前,收到陝西省榆林市中級法院的終審判決後,阿芳(化名)激動地對承辦檢察官和法官道謝。

從未去銀行借款,卻突然變成“老賴”

2014年11月10日,阿芳的丈夫阿力(化名)以自己和阿琴(阿芳的另一個户口簿上的名字)作為共同借款人,以裝修為由,在阿剛(化名)等4名保證人的擔保下,與某銀行府谷縣支行(下稱“府谷支行”)簽訂了35萬元的借款合同,借款事由是裝修借款,借款期限一年。

2017年6月至8月,阿力僅償還借款本金8000元,同年9月,府谷支行向該縣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阿力、阿琴償還剩餘借款本金及相應利息,4名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同年9月至11月,阿力又償還借款本金1500元,支付借款利息2.9萬餘元。

法院經審理,於2018年1月作出判決,判令阿力和阿琴在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向原告府谷支行償還借款本金34.05萬元及相應利息,阿剛等4名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判決生效後,當事人均未提起上訴。2021年7月,阿力因病死亡。

2021年12月,由於銀行賬户被法院凍結,阿芳這才知道自己被起訴了,還成了一名身負數十萬元債務的失信被執行人。她急忙向法院申請再審。法院以本案已超過申請再審期限為由,駁回了阿芳的再審申請。

“我從沒去這個銀行借過款,借款合同上竟然會有我另一個名字的簽名。我莫名其妙地背上了一身債務,懇請檢察機關幫幫我。”阿芳不服,於2022年4月向府谷縣檢察院申請監督。

調查核實,確認借款合同是他人代簽

“我以前有兩個户口,一個户口上的名字為阿芳,另一個户口上的名字為阿琴。早在2012年11月,公安機關清查户口時,就將我名為‘阿琴’的那個户口註銷了,但是用那個户口辦理的身份證沒有銷燬,後來就找不到了。”阿芳向檢察官哭訴,她本人從未向銀行借過款。因與阿力關係不和睦,雖未與阿力辦理離婚登記,但在阿力去世前的七八年裏,她基本上不回家,對阿力是否借款從不知曉。

府谷縣檢察院承辦檢察官瞭解完上述情況後感到十分詫異:已被註銷的户口還可以用來辦理銀行貸款?根據阿芳提供的信息,承辦檢察官立即查閲了法院的一審卷宗,詢問了案件相關當事人,調取了阿芳的雙重户口註銷證明及銀保監部門的調查意見書等證據材料。經比對鑑定,檢察官確定借款合同上所留下的阿琴身份信息已在兩年前被公安機關注銷,阿琴的簽名及捺印也均不是阿芳本人所為,而是他人代簽、代捺。

承辦檢察官同時查明,府谷支行的工作人員在辦理該筆貸款的相關手續時,未按照國家規定與阿芳本人面籤借款合同就發放了貸款。檢察機關向阿剛等4名保證人核實後進一步確認,借款時是阿力帶着幾人去銀行籤的字,他們也都沒有見過阿琴本人。

發出再審檢察建議,還當事人清白

依據詳實的證據和明確的法律依據,府谷縣檢察院認為,阿芳不需要對這筆借款承擔償還責任。法院在一審中既未查明訴訟主體身份,也未向當事人本人送達起訴狀副本等相關訴訟文書,違反了法律規定,且認定事實錯誤。2022年6月,府谷縣檢察院依法向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書。同時,鑑於府谷支行的貸款審核工作存在漏洞,該院還向銀行發出了檢察建議。

法院採納了再審檢察建議,對該案重新審理後,於2022年12月作出再審判決,撤銷了原審判決,判令阿芳不需要對該筆借款承擔償還責任。府谷支行不服該再審判決,於今年1月提起上訴。

今年6月20日,榆林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認為再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駁回了府谷支行的上訴請求。

府谷支行在收到檢察建議後,迅速在貸款業務審核、風險評估、貸款審批、人員管理、資料保管等方面加強風險隱患排查,健全完善了相應的制度機制,依法依規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了查處和追責。

[版面編輯:樊悦池]

[責任編輯:謝思琪]

【來源:正義網新聞】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發至郵箱newmedia2023@xxcb.cn,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內容諮詢及合作:19176699651;yuanshipeng@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