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拉拉跳車案開庭,司機家屬認為無罪,代理律師:或適用緩刑,最快下午會放人

頂端新聞·大河報記者 陳曼

貨拉拉跳車案開庭,司機家屬認為無罪,代理律師:或適用緩刑,最快下午會放人

“貨拉拉女孩跳車墜亡”事件又有新進展。

9月10日9時,湖南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貨拉拉司機周某春過失致人死亡案。周某春兩名法律援助律師分別為周某春進行罪輕辯護和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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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周某春道歉並認罪認罰。12時許,法官宣佈臨時休庭,15時繼續審理。

14時許,周某春家屬聘請的代理律師郭雄偉通過電話接受了大河報記者採訪,他表示,自己在9日經過爭取仍沒能進入庭審現場。“據我所知,他當庭認罪了,認罪意味着可以適用緩刑,我估計最快今天下午會放人。”

周某春家屬認為周某春是無罪的,家屬當時找到郭雄偉律師也是做無罪辯護。周雄偉表示,根據目前披露的案情,他本人也認為周某春是無罪的。

郭雄偉律師告訴記者,周某春認罪之後,對二審及將來的上訴會有一些障礙,從司法實踐的角度來講,因為當事人已經認罪司法機關可能認為這個案子沒有判錯。

此前媒體報道,家屬稱進行罪輕辯護的律師告知,周某春已經簽署認罪認罰書,檢方量刑建議為判1年,可適用緩刑。

另據新京報報道,周某春當庭道歉,辯控焦點為是否構罪或適用緩刑。周某春親屬願意協調賠償達成和解,死者親屬當庭表示拒絕。

事件回顧——

今年2月6日晚,23歲女孩車某某在貨拉拉平台下單搬家貨運服務,網約車司機周某春前往接送,車某某跟車途中跳車墜亡。隨後,長沙警方介入調查此事。

2月23日,公安機關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對周某春刑事拘留;

3月3日,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8月13日,長沙市嶽麓區檢察院以周某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向嶽麓區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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