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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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個人所得税APP顯示
2021年度個税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
根據政策規定
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
需於每年12月進行確認
為什麼要進行信息確認?
手機APP端要怎麼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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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進行信息確認?
依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發佈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規定,納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對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
這幾種情況需要修改
①想修改2021年贍養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②有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請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③夫妻一方不再申請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報;
④房租和房貸需要替換扣除的情況,即:2021年不再申報住房租金,改為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或2021年不再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改為申報住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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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税APP端確認操作
打開個人所得税APP-首頁-點擊進入熱點專題“開始確認2021年度專項附加扣除啦”-選擇“扣除年度”為“2021”
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無變動情況確認
若2021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與2020年無變動,只需在2020年基礎上確認即可。
點擊頁面的快捷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一鍵導入”按鈕,頁面會出現“將帶入2020年度信息,請確認是否繼續”,點擊確定
在待確認扣除信息頁面,點擊“待確認”按鈕,可看到之前您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檢查信息無誤後即可返回頁面,點擊“一鍵確認”按鈕。
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修改
若要對此前已填寫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進行修改,仍舊進入“待確認”的頁面,選擇“修改”按鈕即可修改信息。
若不再符合相關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條件,選擇“刪除”按鈕,即不再申報此項專項附加扣除。
2021年首次填寫專項附加扣除
打開“個人所得税”APP-進入其首頁-點擊進入熱點專題“開始確認2021年度專項附加扣除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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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税務報微信、中國政府網
製片人|賀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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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湖南廣播電視台公共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