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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興縣紀委監委通報3起羣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由 仁連榮 發佈於 綜合

四川在線記者 文莎

為了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嚴肅查處了一批羣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為進一步以案明紀,強化警示教育,9月30日,寶興縣紀委監委通報了3起典型案例:

1.隴東鎮星火村原村委會主任馮品強侵佔集體資產問題。2010年1月至2020年6月,隴東鎮星火村原村委會主任馮品強離任後仍違規佔有村委會筆記本電腦1台和數碼相機1部。2020年6月,馮品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佔有集體資產已責令退回。

2.時任寶興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大隊長劉勇等2人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問題。2013年12月至2015年3月,時任寶興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大隊長劉勇,時任蜂桶寨鄉黨委委員、派出所所長鄭人川違規從事營利活動,與他人合夥經營餐館。2020年9月,劉勇、鄭人川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原寶興縣國土資源局執法大隊工作人員黃永均履行監管職責不力問題。2010年10月至2018年3月,原寶興縣國土資源局執法大隊工作人員黃永均未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對羣眾舉報及縣掃黑辦移交的衞某違規開採砂石問題線索核查不深入,未及時予以糾正和查處,造成衞某在租用土地上違規採砂長達2年。2020年7月,黃永均受到政務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