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軍委辦公廳印發新修訂的《軍隊人員婚姻管理若干規定》

新華社北京1月5日電 經中央軍委批准,中央軍委辦公廳近日印發新修訂的《軍隊人員婚姻管理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規定》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根據國家和軍隊有關法律法規,堅持以人為本,突出問題導向,規範和加強軍隊人員婚姻管理工作。

新修訂的《規定》共5章26條,修訂內容主要是調整軍隊人員初婚年齡,取消士官在駐地或者部隊內部找對象結婚的年齡限制,明確“軍隊人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義務兵服現役期間不得申請結婚,軍隊院校生長學員本科、專科在校學習期間不得申請結婚”;對軍隊人員與結婚對象禁止結婚的情形作出明確;區分現役軍人、文職人員、軍隊管理的離退休人員等,規範不同類型軍隊人員申請結婚和離婚的辦理方法、審批權限等。

來源:甘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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