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駐人民日報社紀檢監察組:雙向發力嚴防以刊謀私

由 務高林 發佈於 綜合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張馳

“今年查處的新華社新聞信息中心原副主任胡玉霞多年來違規多佔住房,同時大搞權錢交易,違規在企業入股當‘影子股東’,讓親友充當‘白手套’投資借款、掛名領薪。”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人民日報社紀檢監察組組長陸俊華在紀檢監察組及6家被監督單位紀檢監察干部培訓班上通報今年查處的典型案件。

這是該派駐紀檢監察組建立重要情況通報機制後的一次常態化通報。該派駐紀檢監察組充分運用信訪舉報和問題線索、內部巡視、審計發現問題等工作成果,根據工作需要隨時提出通報,並要求被監督單位及時向駐組通報局級以上領導幹部的信訪舉報和問題線索、職務變動、辭職申請、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等情況。

駐人民日報社紀檢監察組綜合監督的6家中央新聞單位,分支機構多、隊伍人員複雜,監督任務點多、線長、面廣。為破解監督難題,該派駐紀檢監察組還就定期會商、線索聯合排查、聯合監督執紀等機制研究制定具體操作辦法,以制度建設提高派駐監督規範化水平。

在定期會商前,該派駐紀檢監察組梳理彙總被監督單位信訪舉報、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巡視整改等情況,為會商提供有力依據。會商時,向被監督單位黨組(編委會)通報日常監督中發現的普遍性問題或突出問題,以及下一步措施及意見。會商後,及時跟進整改情況,經常與黨組(編委會)主要負責人就作風建設、廉潔風險、問題線索等交換意見,提出監督建議,精準防範以刊謀私和發人情稿、關係稿等問題。

在線索聯合排查和聯合監督執紀中,排查局級幹部問題線索涉及處級及以下幹部的,或在查處處級及以下幹部中涉及局級幹部問題線索的,該派駐紀檢監察組根據部門職責和幹部管理權限,與6家單位黨組(編委會)、機關紀委對問題線索進行聯合排查,並嚴格落實“日登記、周排查、月調度、季清理”的工作要求。

日前,駐人民日報社紀檢監察組根據聯合監督執紀機制,在查處經濟日報社下屬中國紡織報社原社長馬立羣嚴重違紀違法案時,從人民日報社、新華社、光明日報社紀檢機構抽調人員參加核查。通過聯合辦案、交叉辦案建立辦案人才庫,以幹代訓、以案代訓,形成監督執紀工作合力。據介紹,機制明確了聯合開展監督檢查、審查調查、糾治“四風”、警示教育、調查研究、協助巡視巡察等工作的職責分工、具體程序和責任定位,為紀檢監察組與6家單位同向發力、協作互動提供了具體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