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湖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件仙人跳涉惡團伙案今公開宣判!速速圍觀!
2020年7月28日,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丁某某、魏某某、田某某等15人惡勢力犯罪案件依法公開宣判,該院指派公訴人出席並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
該院在起訴書中指控,2018年11月,被告人丁某某將被告人魏某甲、田某某、樊某某(另案處理)、齊某某(另案處理)、王某甲、王某乙(另案處理)、張某甲、魏某乙、張某乙、張某丙、李某某、許某某糾集在一起,形成較為固定的團伙。由丁某某、魏某甲等與上線人員聯繫獲得嫖客信息,分別夥同其他被告人到嫖客住宿的賓館,由田某某、樊某某進入房間收取約定的嫖資後與嫖客發生性關係。
之後丁某某、魏某甲等人對嫖客實施語言威脅、暴力恐嚇等手段,迫使其交出錢財。實施犯罪活動的地點遍佈於西安市蓮湖區、碑林區、雁塔區、新城區等主要城區,針對往來外地人作案,總計十起,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
蓮湖區法院的判決書認為:被告人丁某某、魏某甲、張某甲、魏某乙糾集田某某、王某某、張某乙、張某丙、李某某、徐某某等人以暴力及暴力恐嚇、語言威脅等手段向被害人索要錢財,多次實施犯罪活動,嚴重侵害他人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形成惡勢力犯罪團伙。故判處被告人丁某某犯搶劫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三萬;其餘成員分別以搶劫罪、敲詐勒索罪、介紹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至十年四個月不等的刑罰,並處罰金五千到三萬不等的罰金,責令退賠被害人損失三萬五千餘元。
掃黑除惡
該案是蓮湖區人民檢察院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提起公訴的又一起惡勢力犯罪案件公開宣判。該案的宣判有力的震懾了黑惡勢力違法犯罪行為,同時彰顯了蓮湖區人民檢察院剷除黑惡勢力、落實“六清行動”的決心與恆心。
下一步,該院將持續發揚鬥爭精神,始終保持高壓態勢,確保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圓滿收官,為平安蓮湖建設再助力。
【來源:西安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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