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要嚴查的“金融大鱷”和“內鬼”是誰?
最高檢要嚴查的“金融大鱷”和“內鬼”是誰?
檢查系統全面出手
國家對金融違法行為再出重拳。
8月2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通知,要求堅決查處興風作浪的“金融大鱷”、搞權錢交易和利益輸送的“內鬼”, 特別是要加大證券期貨犯罪打擊力度。
文件通知由最高檢下發,傳達了什麼信號?誰才是真正的“金融大鱷”和“內鬼”?打擊金融領域犯罪,嚴監管、防風險各部門如何協同聯動?
中新社記者 李慧思 攝
傳達了什麼信號?
原最高人民法院高級法官、京都律師事務所王勝全告訴中新社國是直通車記者,此前金融領域犯罪主要是紀委領導,檢察系統配合打擊,這次最高檢下發通知,傳達了非常明確的信號。
“國家將加大金融領域的檢察力度和案件梳理,老虎蒼蠅一起抓。”王勝全認為,紀委系統主抓老虎級別的犯罪,而此次檢察系統涉及的面會更廣。
這也意味着,打擊金融領域犯罪,不僅最高檢察院會採取行動,下面各級檢察機關也會採取響應措施。
金融領域犯罪專業性強,且多為高智商犯罪,由檢察機關牽頭負責,打擊手段更多樣、方法更靈活、專業性更強。
此外,相比證監繫統的自查、紀委系統的抓大,檢察系統針對金融領域犯罪,可直接採取司法措施,更能體現司法的性質。
申萬宏源研究董事總經理、首席宏觀分析師李慧勇認為,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是金融監管和改革的風向標,此次最高檢的通知是貫徹落實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的具體體現。
李慧勇表示,檢察系統打擊金融領域犯罪,既回應了過去市場存在的金融亂象,也將改變金融犯罪一直以來懲處力度不大的現狀。
中新社記者 張雲 攝
誰是“金融大鱷”和“內鬼”?
堅決查處興風作浪的“金融大鱷”和“內鬼”。
簡單來説,就是要打擊危害金融安全、破壞金融秩序的犯罪行為。
《通知》將加大證券期貨犯罪打擊力度放到了更加重要位置。
在證券期貨領域,欺詐發行股票、債券,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等,均屬犯罪。
受非法集資、傳銷活動影響,此次打擊範圍擴大到互聯網金融領域。
《通知》指出,利用互聯網實施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打着創新旗號大搞“龐氏騙局”等金融欺詐,均在打擊之列。
金融領域職務犯罪一直是打擊的難點和痛點。
《通知》明確,通過利益輸送、權錢交易實施的貪污賄賂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翫忽職守、濫用職權造成國家財產嚴重損失的瀆職犯罪,是此次檢察的重點。
中新社發 紹常 攝
反腐大網全面拉開
金融系統反腐大網已全面鋪開。
今年4月,原保監會主席項俊波落馬。
今年7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原黨委委員、主席助理張育軍,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原黨委委員、副主席姚剛涉嫌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雙開)。
今年8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原黨委委員、主席助理楊家才被雙開。
證監會主席劉士餘指出,挑戰國家法律底線將開啓牢獄大門,禁止資本大鱷對散户扒皮吸血的行為,資本市場不允許任何人呼風喚雨,興風作浪。
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明確,要以強化金融監管為重點,以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為底線,強化監管,提高防範化解金融風險能力。
在李慧勇看來,只有加大對違法、違規的懲處力度,對“金融大鱷”、“內鬼”的打擊力度,才能保證法律的權威性,保障嚴監管落到實處。
只有這樣,金融才能更好的服務實體經濟,從而更好的防範風險。
提及金融創新與金融犯罪之間的界限,李慧勇認為,金融創新可以分為兩類,一種是善意的創新,一種惡意的創新。
善意的金融創新,低成本、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務實體經濟;相反,惡意的金融創新,逃避金融監管,涉及違法違規和犯罪。
金融是國家經濟的命脈,中央高度重視。
“當前,我國經濟形勢仍面臨一定的壓力,金融若脱離實體經濟,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因此加大金融犯罪的打擊力度顯得尤為重要。” 李慧勇説。
張文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