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公交墜湖所想到的徵地拆遷問題
2020年7月7日,高考的第一天。貴州安順的一輛公交車在緩慢行駛避開其他車輛後,突然加速轉彎,衝入湖中。到目前為止,共搜救出37人,其中受傷16人,無生命體徵20人,送醫搶救無效死亡1人。活生生的21條生命就此隕落。7月12日,貴州安順警方通告,公交司機因拆遷不滿,故意報復社會,於是發生了7日的那一幕,也讓21條生命就此定格。
那麼由這個案件我們可以想到什麼呢?
首先,拆遷安置補償費是不是合理的。我們可以知道,張某與西秀區住建局簽訂《自管公房搬遷補助協議》,協議補助自建房補助款及附屬設施補助、二次裝修補助、搬遷及臨時安置補助、搬遷及簽約獎勵等共計72542.94元。張某還申請了一套公租房,未獲得。由此可見,拆遷安置補償是明顯偏低的,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房屋徵收是要對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和居住環境進行保障的,最起碼要保障其生活水平不降低。因此,拆遷安置補償的最低標準是一比一,但是根據上述公告內容,我們可以看出,補償是明顯偏低的,無法保障其居住條件。
其次,強拆是不是合法的。由公告可知,2020年6月8曰,張某簽訂了《自管公房搬遷補助協議》,協議補償72542.94元,未領取。7月7日上午8時30分許,張某來到他所承租的公房處,看到該公房將被拆除。根據法律規定,房屋徵收應該先補償,後搬遷。在張某和徵收部門簽訂安置補償協議後,並沒有拿到補償,房子就要被拆除,這是典型的違法行為。在未拿到徵收補償的情況下,房屋徵收部門是不應該拆除房屋的。
最後,關於張某的報復行為。在這個事件當中,我們最為痛心的一點就是張某的報復行為。確實,可能因為徵收問題,讓張某心存不滿甚至是憤恨,但是這種報復行為我是非常不可取的,我們不能因為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而去報復其他無辜的人。我們也要提醒各位,在徵遷中遇到問題,不要遇到問題就採取極端方式,一定要保持冷靜,可以維權的方法和途徑很多,一定要在保護好自己的前提下積極維權。
綜上,希望公交墜湖能給我們一些啓示吧。希望徵收部門能夠嚴格遵守徵地拆遷相關法律,維護被徵遷人的合法權益,真正做到位人民服務。希望被徵遷人也可以遇到問題保持冷靜,積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要做出讓自己後悔的事情。最後,希望各位2020平安順遂,百事無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