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為新個體經濟打造舞台

由 由振山 發佈於 綜合

人民網-人民日報

不久前,國家發改委等13部門聯合發佈《關於支持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激活消費市場帶動擴大就業的意見》。《意見》指出,鼓勵發展新個體經濟,進一步降低個體經營者線上創業就業成本,提供多樣化的就業機會。

所謂“新個體經濟”,是相對傳統個體經濟而言。眾所周知,傳統個體經濟如開小店、小商鋪等,既解決了許多人的就業、創業問題,也為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貢獻。近年來,互聯網經濟快速發展為新個體經濟提供了更大舞台,同時也極大豐富了個體經濟的內涵和外延。

具有新個體經濟特點的微商已成為我國互聯網經濟重要組成部分。網絡直播從業人員數量、市場規模正在快速壯大。2019年直播電商行業總規模已達4338億元。這説明,新個體經濟發展已經積累了經驗、具備了基礎。此次13部門鼓勵發展新個體經濟,又給行業發展帶來了新的政策春風。比如,支持微商電商、網絡直播等多樣化的自主就業、分時就業,意味着這些行業將迎來更多發展機會;鼓勵發展基於知識傳播、經驗分享的創新平台,這是對個體經濟“新”的充分挖掘和鼓勵。

同時,《意見》還提出強化靈活就業勞動權益保障,這有望打消個體工商户就業、創業的顧慮。人社部等三部門近期已經發文明確,個體工商户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緩繳養老保險,這對於新個體經濟從業者創新創業是利好。

鼓勵新個體經濟等就業新模式,既是保就業之舉,也是順應時代發展需求的關鍵選擇。可以預見,新個體經濟在新政策助力下,必將迎來更快發展,不僅新個體經濟參與者會受益,而且會給中國經濟帶來新活力,推動消費增長,有利於培養全社會的創新創業精神。

但需要指出的是,鼓勵發展新個體經濟不能止於現有認知,還要繼續圍繞“新”字做文章。因為新個體經濟在實踐中還會出現很多新業態、新模式、新探索,那麼政策層面要為個體創新創業預留足夠空間。比如,應針對新個體經濟發展中出現的消費及維權問題,拿出新的解決方案。這就需要監管部門打破慣性思維,根據新個體經濟的特點,跟進完善相關服務和監管措施。

當然,鼓勵新個體經濟發展只是上述《意見》的一部分,《意見》中還包括探索線上服務新模式、推進產業數字化轉型、培育發展共享經濟新業態等鼓勵措施。這些措施對於促進消費、增加就業等無疑具有積極意義。

(摘編自7月20日《經濟日報》,原題為《鼓勵新個體經濟需有新作為》)

《 人民日報 》( 2020年07月21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