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後,但社保只交了十年,還差五年,那麼後續要怎麼補繳呢?可以採取兩種方式來進行處理。
一是延長繳費。也就是説,你需要再延長繳費五年,等你到65歲的時候就可以辦理領取養老金的手續啦。
很多人關心我能不能在60歲的時候一次性補交滿到15年呢?
其實,現在一般不能一次性補交滿15年了,除非有一類人是可以的。
根據社保法的規定,如果你是在2011年7月1號社保法實施前參保,而且你在延長繳費滿5年之後,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還不夠15年的,這個時候才能夠一次性補交滿至15年。
可見,現在一次性補繳的條件是比較嚴格的,首先是參保時間的要求,必須是在2011年7月1號之前參保,其次是你已經先延長繳費了五年。
也就是説,你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社保只繳費了十年,離15年還差五年,那麼您只能選擇延長繳費五年,到65歲領取養老金了。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需要説明一下,如果是因為用人單位的原因造成你的社保斷繳或者未繳的,你是可以要求單位為你補繳社保的。
如果,單位給你補交五年的社保,那正好湊夠了15年,那麼就可以在達到退休年齡的時候領取養老金了。
另外,如果你不想延長繳費,那麼你可以選擇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然後可以一次性補齊15年,領取居民養老金。
不過這樣做是比較吃虧的,因為職工養老金要遠遠高於居民養老金,職工養老金的水平接近3000元,而且居民養老金的水平只有100多元。
當然,如果你不想補繳,也不想轉入居民養老金,可以選擇終止養老保險關係,個人賬户的錢會一次性支付給你本人。
這樣一來,其實更不划算,因為退還給您的只有你個人繳費的部分,單位給你繳費的部分是不會退還給你的。而且終止養老保險關係後,你退休後就沒有養老金可以領了。
綜上所述,目前最佳的選擇是延長繳費5年,然後在65歲領取養老金,所以希望你能夠健康長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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