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原主任委員武文斌受賄案一審開庭
2020年9月8日,甘肅省嘉峪關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甘肅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原主任委員武文斌受賄一案。
甘肅省嘉峪關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7年至2019年,被告人武文斌利用擔任甘肅省岷縣縣委書記、原定西地區行政公署副專員、專員、定西市市長、省農牧廳廳長、省委巡視組組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銀行貸款、項目審批、企業經營、職務調整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487萬餘元。嘉峪關市人民檢察院以受賄罪提請追究武文斌刑事責任。
嘉峪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三項規程”的要求召開了庭前會議。庭審中,法庭宣讀了庭前會議報告,明確了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武文斌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圍繞指控的事實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作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
嘉峪關市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羣眾代表、新聞媒體及被告人親屬等20餘人旁聽了庭審。本案將擇期宣判。
來源:嘉峪關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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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甘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