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玉溪8月23日電 (符皓)“交警身為執法者開車吸煙,我認為按照最高來處罰。”8月22日,有網民在雲南玉溪當地人氣較高的高古樓網站發佈帖子稱,其於當天上午10時左右在玉溪市紅塔區珊瑚路與玉興路紅綠燈路口拍到,有交警在駕駛車牌為“雲V4207警”的警車過程中吸煙。
上述帖子發佈後不久,又有其他網民跟帖表示拍到了車牌為雲“V4205警”的警車違停圖片。
針對網民反映的上述問題,當天下午15時38分,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通過設在高古樓網站的網上警務室作出回應稱,經過調查,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大隊根據規定,對“雲V4207警”“雲V4205警”交通違法駕車民警進行罰款處罰。同時按照大隊內部考核辦法進行處理,並在全體民警、職工、輔警中進行通報教育。
根據通報發佈公示的處罰單顯示,“雲V4207警”涉事警員被處以150元罰款,並被記2分;“雲V4205警”涉事警員分別被處以5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