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晚上,在武鳴高速公路入口處,有市民發現了這輛比亞迪越野車,這輛車的後部加裝了強光照射裝置,專門用於照射後車。即使行車記錄儀拍出來燈光已經弱化了不少,但是依然能感覺到刺眼。有人説,司機加裝後照燈,是為了當後方車輛開遠光燈時,用來提醒和警告後車。
律師 劉炳瑜
所以這種加裝後射燈的行為,其實是一種損人不利己的行為。無獨有偶,6月6日上午,有市民的行車記錄儀又拍下了行車過程中不文明的一幕。
行車記錄儀畫面顯示,白色的福特轎車在行車過程中,加速別車超到銀色別克車前面,直接停在路中間,導致後方車輛無法正常通行。律師 劉炳瑜
開鬥氣車,很容易引發各類交通事故,一旦引發事故,輕則要承擔事故的賠償責任,重則可能涉嫌危險駕駛罪,一旦罪名成立,根據情節的輕重程度,將會被判處6個月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律師 劉炳瑜
駕駛人承擔了刑事責任,在這種情況下首先會留下案底,在工作錄用的時候,人家可能會首先考慮你的案底,有這個案底後可能很多公務員崗位,以及一些事業單位的崗位,他就不能去應聘了。
開車上路,一定要謹慎駕駛,切莫鬥氣。如果遇到其他司機做出惡意別車等鬥氣行為,一定不要附和,要冷靜,確保自身的安全,然後通過行車記錄儀等設備保留證據,向交警部門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