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道安,受審

據河北省唐山市中院消息,9月16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上海市政府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龔道安受賄一案。

龔道安,受審

唐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9年下半年至2020年7月,被告人龔道安利用擔任湖北省荊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湖北省公安廳刑事偵查總隊重案偵查處處長、經濟犯罪偵查總隊總隊長,湖北省咸寧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公安部技術偵察局副局長、局長,上海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案件辦理、職務提拔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相關人員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7343萬餘元,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龔道安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龔道安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羣眾30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今年3月1日,據最高檢官網消息,上海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龔道安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龔道安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今年2月1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通報,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上海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龔道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龔道安喪失政治原則,毫無“四個意識”,背離“兩個維護”,參與在黨內搞團團夥夥,造成嚴重政治危害和惡劣政治影響;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使用公車;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違規將有關費用交由下屬單位或私營企業報銷、支付;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龔道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
決定給予龔道安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去年8月18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上海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龔道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官方簡歷,龔道安生於1964年11月,曾任湖北省公安廳行動技術總隊總隊長、經偵總隊總隊長,湖北省咸寧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公安部十二局副局長、局長等職。2017年6月任上海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後任上海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至被查。

龔道安,受審

龔道安(資料圖)

今年8月19日公安部官網刊文《第一批公安隊伍教育整頓取得明顯成效》,文章稱,政治生態持續淨化。堅持把清除害羣之馬作為純潔隊伍的關鍵舉措,敢於動真碰硬、觸及要害。強化政策感召,深入開展自查自糾,組織談心談話531萬人次、自查填報317萬人次,6000餘人主動向紀委監委投案。加強組織核查,通過羣眾舉報線索核查、涉黑涉惡案件線索倒查、重點案件交叉評查、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清查等方式核查各類線索,一批違紀違法民警受到查處。堅決肅清流毒,緊密結合各地各部門實際,狠抓以案促改及警示教育,集中開展肅清孫力軍、龔道安、鄧恢林、劉新雲等人流毒影響工作,從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作風上開展了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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