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首部流域保護專門法律長江保護法將於3月1日起施行

長江保護法實施在即。作為我國第一部針對一個流域的專門立法,長江保護法有哪些特點?法律如何貫徹實施?2月2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以長江保護法實施為主題舉行專題新聞發佈會,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有關情況。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長江保護法,將從2021年3月1日起施行。針對長江所面臨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這部法律貫徹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等理念要求,切實保障長江流域生態安全。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指出,長江保護法的定位,首先是一部生態環境的保護法,把保護和修復長江流域生態環境放在壓倒性位置,建立健全一系列硬約束機制,強化規劃管控和負面清單管理,嚴格規範流域內的各類生產生活和開發建設活動。

“這實際上比較明確地體現了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環境准入清單‘三線一單’的要求。”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司長別濤介紹,長江保護法在此基礎上明確了“四個禁止”,即禁止在長江流域重點生態功能區佈局對生態系統有嚴重影響的產業,禁止重污染的企業和項目向長江的上中游轉移,禁止在長江干支流乾線一公里範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禁止在長江干線的岸線三公里範圍內和重要支流岸線一公里範圍內新改擴建尾礦庫,防範風險。

長江“無魚”之困如何破解?農業農村部長江辦主任馬毅在回答經濟日報記者提問時表示,長江保護法多數條款都直接或間接涉及長江水生生物保護。為貫徹落實法律規定,農業農村部將健全長效保護管理機制,加快出台《長江水生生物保護管理規定》,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開展生物完整性指數評價,督促指導各地落實“十年禁漁”、灌江納苗、江湖連通、生態調度、增殖放流等保護修復措施,全力扭轉長江水生生物資源衰退趨勢。

同時,長江保護法注重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在優化產業佈局,調整產業結構,推動重點產業升級改造,促進城鄉融合發展,提升長江黃金水道功能等方面規定了許多支持、保障措施,以促進長江流域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實施5年來,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髮生了轉折性變化,經濟社會發展取得歷史性成就。這充分説明了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不僅不影響經濟發展,反而有力促進了高質量發展。

“長江保護法是實現長江經濟帶發展藍圖的法律保障。”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協調組組長王善成説,實施好長江保護法,就是要以法律手段堅決摒棄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發展的做法,要加快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引導形成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協同推進的新模式。

最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意見》。王善成表示,通過率先在長江經濟帶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構建綠水青山轉化為金山銀山的政策制度體系,推進生態產業化和產業生態化,破解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社會發展協同推進的現實難題。

記者注意到,針對長江保護中所面臨的部門分割、地區分割等體制和機制問題,長江保護法賦予長江流域協調機制統一指導、統籌協調長江保護工作的法定職責。

此外,長江保護法突出“責任更大更嚴,違法處罰更重更硬”的要求,強化考核評價與監督,實行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建立長江保護約談制度。特別是針對長江禁漁、岸線保護、非法採砂等重點問題,長江保護法在現有相關法律的基礎上補充和細化有關規定,並大幅提高罰款額度,增加處罰方式,加大了處罰力度。(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李萬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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