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應城市駕駛人逾期未審驗、逾期未換證和駕駛證記滿12分以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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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推進道路交通事故“減量控大”隱患排查清零行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應城交警現將逾期未審驗、逾期未換證和駕駛證記滿12分以上(包括12分)的駕駛人公告如下,請相關駕駛人前往交警大隊車管所辦理,公告後仍未辦理的交警大隊將依法處理。

聯繫人:褚警官

手機:13607291866

應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隊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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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逾期未審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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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逾期未換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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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駕駛證記滿12分以上(包括12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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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 人 民 服 務 

【來源:應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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