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堵結合整治電動車違法亂象
赫山區交通局執法人員現場整治電動車違停亂象。
案例回顧:最近,有市民撥打政務服務便民熱線12345反映,赫山區會龍路橋南電力局門口,每天都有很多電動車停放在馬路上,非法營運且阻礙交通,存在安全隱患。赫山區熱線辦接訴即辦,立即督促相關部門依法處置。區交通局以此區域為重點,常態化巡查,開展非法營運整治行動,現場抓扣違法營運車輛;會龍山街道、社區工作人員第一時間到現場進行勸導,對違停車輛一一勸離。
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未設停放地點的,非機動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問題思考:電動自行車亂停亂放不僅給城市交通添堵,也給城市文明環境添亂,還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因此,對電動車亂停亂放進行整治,絕不能搞“一陣風”的行動,而是要疏堵結合,真抓真管、嚴抓嚴管。交通、交警、城管等相關部門可聯合形成合力,上下聯動,嚴格督導排查,結合轄區實際,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重點對街道(鄉鎮)、社區、物業服務企業落實平安管理責任,做好常態化巡查和管理,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車違規亂停亂放行為。另外,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加強停車場位和基礎設施的建設,尤其是持續推進電動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的增設,優化資源管理配置。鼓勵街道、社區和物業服務企業採取引入社會資本合作的模式增加充電設施建設,降低充電資費標準,保障居民最大程度實現可停放、能充電。同時,要加強宣傳引導,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質,讓每一位市民從自我做起,自覺遵守城市公共秩序,文明停車。
【來源:益陽市人民政府網_部門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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