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節惡劣,手段殘忍,不死刑不足以平民憤;透過現象看本質,這裏是缺舟也渡人”
這個事情最近鬧得比較大,而且很多方面的聲音也不少。
咱們一點點的來抽絲剝繭,看看這個情況。
泰國海灘驚現女屍
2020年1月,泰國春武裏。
當地的一處海灘上突然出現了一個黑色的行李箱,而有人打開之後發現裏邊居然有一具女屍。
經過技術偵查之後,警方發現死亡的女子系中國廣東籍廖某。(33歲)
而他的丈夫盧某則是有着重大的作案嫌疑。(中國台灣籍男子)
一場謀劃的騙婚
以下內容整理自其閨蜜發聲。(有刪改)
“從認識那天起就註定了死期”
能夠説出這樣的話,相信作為在兩人生活關係之外的閨蜜,無疑於是看透了盧某的卑劣。
廖某和盧某相識於2018年11月份,是通過網絡認識的。
在認識之後,盧某就展開了無微不至的關心,不停地給廖某送禮物,讓廖某很感動。
在第一次飛過去(泰國)之後就和盧某確立了戀愛關係。
在確立戀愛關係的第二個月,廖某就發現自己懷孕了。
這個時候盧某就説兩人去拿結婚證,但其實因為盧某的身份是個潛逃犯(詐騙錢財,仿造公章)。
所以在泰國這邊是非法居留,怎麼可能會申請的下來結婚證。
雖然當時盧某的騙法很拙劣,但是一方面是廖某看不懂泰文和不懂法律。
(我覺得另外一方面可能就是對於這個男人過於的信賴和依賴,所以哪怕真的是有所懷疑,也在那一刻選擇了相信。從她當初要和盧某在一起不顧家庭和閨蜜們反對能夠看出來。)
兩人在確立了所謂的結婚關係之後,廖某就開始了勞碌的奔波於中泰兩地。
兩人所居住的地方是一棟別墅,但是後來經過調查之後才發現原來這棟別墅並不是盧某所有,只是租用的,而且這個名義上的租住人居然還是盧某的泰國前女友。(臭不要臉,而且兩人還有一個孩子)
時間來到了2019年的10月份,這個時候廖某已經產下兩人的結晶,一名小男嬰。
並且對於盧某的懷疑越來越深。
頻繁地借錢,甚至於廖某都得貸款然後再借給盧某。(單閨蜜知道的就有20萬,其餘的並不明確)
最後這個閨蜜所説的一句話,我其實感慨良多,廖某其實並不單純,做生意的人,有幾個是心眼子不活泛的?也過了那個單純靠三言兩語就能哄騙的年紀,也是講究家庭和現實的。
而盧某顯然就是深諳這一套法門,讓廖某一步步越陷越深,等到醒悟要跳出來的時候,盧某的選擇自然是殘忍至極。
再也回不來的生命
同年的12月底,廖某決定再次前往泰國和盧某攤牌。
第一,要回孩子(因為盧某曾拍攝過疑似虐待孩子的視頻,廖某擔心孩子安危)
第二,要求還錢
這一次盧某終於兇相畢露,將廖某殘忍殺害。
缺舟:
檢方認為盧某是蓄意謀殺,而且是使用殘忍手段折磨他人致死,後續還有試圖毀屍滅跡的行為。
蓄意謀殺
這個就剛好對應了我們先前那名閨蜜所説的話。
盧某的作案工具都是事先買好的,而且行兇的地點也定在了7日就租賃好的度假房裏邊。(敏命案發生時間是1月8號,盧某在6號就買好了作案工具)
當天是騙廖某説是給孩子做簽證,讓其來到度假屋裏。
殘忍手段
頭部有黑色塑料袋,眼睛和脖子上有膠帶纏繞。
同時作案工作還有一把尖刀。
毀屍滅跡
根據相關透露的行兇經過來看,盧某殺人後將廖某的屍體裝進行李袋然後塞入車內的後備箱,隨後開車到海邊進行拋屍。
期間還曾經找人幫忙推車。(因為退潮開車陷入沙子)
今日雖然已經開庭,但是因為涉及案件重大,所以從16日開始將會連續開庭審理3天,一直到18日。(但是鑑於案情的重大,可能結果不會馬上出爐)
對於目前的態勢如何,我們一起來分析一下。
根據律師表示,對於盧某被判終生監禁的可能性是極高的,但是對於死刑這一塊還是儘量爭取。(在泰國方面,給死刑的壓力很大)
因為就和天津那個殺妻騙保案類似,他們這些人都承認殺人,只不過是那種衝動殺人,而非是程度更深的蓄意謀殺。(一旦蓄意謀殺不成立,最重也就是個無期,甚至可能是二十年或者十幾年都有可能)
另外一點,就是對於孩子的訴求(這個就是受害者父母的發聲,他們希望盧某死刑,孩子歸他們撫養)
這個因為上邊我們説了兩人沒有領證,所以也就不存在婚姻關係,根據相關法律孩子的撫養權是可以直接判給女方的。
對於這樣的事情,我向來都分得很清,和受害者沒有絲毫關係,你只能怪對方的心思太深沉,太處心積慮,太不人道, 太混蛋。
雖然情況還是有些複雜,但是我希望這件事情能有一個很好的結果,否則這樣會讓人覺得泰國有空子可鑽。
結婚還是要慎重,對於脾性和底線都要再三留意。
可能情到濃時,説什麼都不好使,但是還是需要再提,畢竟這都是一輩子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