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自然災害風險防治技術支撐體系 首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進入關鍵一年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蔡巖紅
記者5月18日從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根據中央統一部署,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正在展開。2021年是普查工作關鍵的一年,今年年底要完成全國範圍內的調查任務和122個試點縣的風險評估與區劃工作。
據國家減災委員會秘書長、國務院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鄭國光介紹,國務院決定於2020年至2022年開展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立了由國務院領導同志任組長的普查工作領導小組,全面組織領導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此次普查的主要目標是:
摸清自然災害風險底數。全面獲取全國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氣象災害、水旱災害、海洋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六大類22種災害致災信息,以及人口、經濟、房屋、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系統、三次產業等重要承災體信息,掌握歷史災害信息,查明區域綜合減災能力。
把握自然災害風險規律。客觀認識當前全國和各地區致災風險水平、承災體脆弱性水平、災害綜合風險水平、綜合減災能力和區域多災種特徵,提出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防治區劃和防治建議。
構建自然災害風險防治的技術支撐體系。建立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調查評估指標體系,形成分區域、分類型的國家自然災害綜合風險基礎數據庫,健全風險評估與災害防治區劃等技術方法體系,形成適應我國國情的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制度體系。普查成果將為我國開展自然災害應急處置、自然災害綜合防治、綜合災害風險防範、自然災害保險等提供基礎科技支撐,也將為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科學佈局和功能區劃、防範化解重大災害風險提供重要科學依據,更好地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國家安全。
鄭國光進一步介紹説,這次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涉及範圍廣,包括致災、承災體、減災能力、隱患、防治等;參與部門多,國家層面有17個部門、全國所有省、市、縣都參與普查工作。普查工作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分為普查前期準備、試點“大會戰”、全國試點、全面展開等階段,並按照“邊普查、邊應用、邊見效”的要求,加強普查數據和成果的應用。
經過各方面共同努力,目前普查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全國所有省、市、縣全部成立了由政府領導擔任組長的普查領導小組,組建了普查辦、專職管理隊伍和技術團隊,編制了普查實施方案和工作制度,組織技術培訓,開展普查試點等。中央層面相關部門也組建了專門組織管理機構和技術團隊,加強組織實施和對地方的培訓與技術指導。此外,完成了普查技術規範等制修訂工作,形成了普查技術體系,並探索形成了普查組織實施模式和普查隊伍。
鄭國光同時指出,目前各地普查工作進展不平衡,對普查工作重要性、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等認識,以及實施保障和技術支撐等還有不到位問題。
據介紹,今年年底前,各省區市縣要完成六大類災種調查、歷史災害調查,完成房屋建築、市政設施、交通設施、公共服務系統和三次產業等重要承災體調查,以及完成綜合減災能力調查。明年上半年,要組織行業部門、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普查辦完成單災種的風險評估和風險區劃工作。明年上半年,地方普查任務要基本完成。明年下半年,在國家層面開展分區域、分類型綜合性的災害風險評估和區劃,形成全國尺度和跨省尺度的自然災害綜合防治區劃,形成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基礎數據庫,形成一整套成果,使災害綜合風險調查、評估、區劃等各項工作常態化、制度化,做到及時動態更新,持續發揮普查成果的應用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