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貴州天柱公安消息,近日,網絡流傳“貴州天柱女子稱十歲兒子救倒地老人反被訛”的相關信息,天柱縣公安局經現場勘查、調查走訪、物證鑑定,作出男孩潘某霖負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責任認定。
潘某霖監護人對此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向黔東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隊提出複核,經複核維持原事故責任認定。天柱縣人民法院、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兩審依法判決潘某霖監護人賠付傷者住院醫療等費用共計91953.52元(其中醫療費81417.84元)。該起交通事故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責任認定準確。根據法律規定,若對法院終審判決不服,可向上級法院申請再審。
來源:四川闢謠、@中國警方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