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鬧入刑,讓公交方向盤自帶威嚴

□趙東雲

據新華社報道,12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明確搶奪方向盤行為入刑。

眾所周知,駕駛員開車時,乘客謾罵、拉扯、扭打、搶奪公交車方向盤等行為都是十分危險的。尤其是搶奪方向盤,更是極易造成車輛偏離方向,導致車輛失控,輕則撞擊路邊其他車輛、行人,重則將釀成重大傷亡。

公交駕駛員手中握着的不僅是方向盤,更是一車乘客的安全。如果公交駕駛員本身的安全得不到應有保護,勢必會影響車上乘客的安全。隨着公共交通的迅速發展,車廂內的人流愈加密集、環境愈加複雜,大數據顯示,公交車司乘衝突刑事案件中,88.79%的案件發生在運營過程中,54.51%的案件發生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所以,公交車駕駛員守護的是一個小小的空間,竭力維護的卻是公共利益,他們也需要被保護。“搶奪公交車方向盤”等行為入刑是罰惡揚善的準繩,是不可觸碰的礁石,是乘客、駕駛員的保護傘。修正案相關規定完全來自於人民的生活和實踐,它就像一個無形的天網,全方位保護着乘客和駕駛員的生命安全。

“車鬧”亂象,根源在於懲戒性措施過軟,違規成本過低。修正案規定“搶奪公交車方向盤”等行為入刑,絕不僅僅是治標,而是一項標本兼治的重要措施,對保護乘客和駕駛員的生命安全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修正案回應了公眾對公共安全法律保護的疾呼,體現出國家對保護公民“公共出行安全”的決心態度,有利於震懾不法分子、教育公眾知法守法。只有通過“刑罰”追究危害公共安全行為,才能達到以儆效尤的效果,從而有效遏制“搶奪公交車方向盤”等違法行為的發生。只有這樣,規矩意識才能入腦入心。把規矩亮出來、挺起來,讓人有所畏懼,“三思而後行”才會成行為常態。

良法善治,法律的生命在於執行。除了法律發力之外,道德教育和制度設計也不能閒着。近年來,各地公共交通運營企業都應重視一線公交車駕駛員的工作狀態,以確保運營安全和服務質量。合力而治,雷霆作為,公交車上的方向盤才會自帶威嚴、自有敬畏。

“維護公共交通安全,人人有責”。希望我們每一位乘客在乘坐各種交通工具出行時,都要學會遵守公共交通秩序,學會敬畏法律,學會尊重司機,學會尊重生命,切莫藐視公共安全,漠視他人生命。公共安全在哪裏,法律就應延伸到哪裏。我們堅信,修正案的通過實施,維護的是公共安全,體現的是人民意願,將用法律的力量拓展、守護公共安全的邊界。

搶奪方向盤入刑,是為公共安全護航,是對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尊重與保護,更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具體實踐。再次提醒大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請遵紀守法、文明乘車,這是對自己和他人最好的保護。

來源:濟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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